沈阳市教育局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总工会 共青团沈阳市委员会 关于举办2021年沈阳都市圈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沈阳市教育局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总工会 共青团沈阳市委员会 关于举办2021年沈阳都市圈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区县(市)教育局、人社局、总工会、团区委,各职业院校: 为全面贯彻全国职教大会精神,落实国家、省、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创新赋能,培育劳动、劳模和工匠精神,助力沈阳现代化都市圈发展,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为沈阳新时代振兴、高质量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决定举办2021年沈阳都市圈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21年沈阳都市圈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二、赛项设置 2021年沈阳都市圈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结合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和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事体系调整,确定2021年沈阳都市圈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包括学生技能大赛、中职教师教学能力比赛、中职班主任能力比赛等共3项,3项比赛分别作为相应省级比赛的资格选拔赛。 1.学生技能大赛。共设置中职学生组、高职学生组2个组别55个赛项,其中,中职学生组设10个大类专业40个比赛项目,高职学生组设5个大类专业15个比赛项目(原则上如果单项比赛团体赛报名少于6个比赛队,个人赛报名少于6人将取消该赛项)。具体赛项和承办单位见附件。 2.中职教师教学能力比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设公共基础组、专业一组、专业二组3个组别。具体内容另附比赛方案。 3.中职班主任能力比赛。设班主任业务能力比赛和最美班主任比赛2个项目。具体内容另附比赛方案。 三、比赛内容 1.学生技能大赛。参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标准、世界技能大赛标准、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并涵盖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下和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部分内容设计赛项。分为理论考试和实际操作两个部分,其中理论考试部分占总分数的30%,实际操作占总分数的70%。 2.中职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参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和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师教学能力比赛的标准和要求设计赛项。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详细要求另见中职教师教学能力比赛方案。 3.中职班主任能力比赛。参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和辽宁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能力比赛的标准和要求设计赛项。比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详细要求另见中职班主任能力比赛方案。 四、参赛对象 1.学生技能大赛。中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沈阳市各类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同时邀请沈阳都市圈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籍学生参赛。高职学生组参赛对象为在沈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全日制在籍学生。 2.中职教师教学能力比赛。沈阳市各类公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在编专任教师,有连续2年在校工作经历的公办外聘全职教师和民办学校全职教师。 3.中职班主任能力比赛。沈阳市域范围内的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2020—2021学年担任中职或五年制高职前三年级的班主任并实际带班,累计担任中职班主任3学年(不含3学年)以上的全职班主任。 五、组队及报名 (一)学生技能大赛 1.分为个人赛和团体赛。个人赛每赛项每单位限报5人,团体赛每赛项每单位限报2个队。 2.学生参赛选手均可指定指导教师,个人赛每位参赛选手设1名指导教师,团体赛每队设2名指导教师,每名指导教师不限于指导1名参赛选手。 3.沈阳市参赛选手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报名,其它城市的组队报名工作由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并报沈阳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办公室。 (二)中职教师教学能力比赛 比赛为团体赛,每专业(学科)每单位限报3个队。 (三)中职班主任能力比赛 比赛为个人赛,每单位每赛项限报3名选手。 以上赛项均实行网上报名,具体要求详见报名通知。参赛选手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报名,不接收个人或其他组织团体等报名。 六、组织实施 大赛由组委会统一领导组织,由各承办单位具体实施。 1.筹备设计阶段(2021年1-3月)。大赛办公室负责组建工作队伍,明确组织分工。制定各比赛项目技术标准等文件;制定比赛实施方案、赛场建设方案、赛题管理方案;制定宣传方案、经费管理方案、安全管理方案和预案;编制赛前培训资料,组建比赛裁判员等技术人员队伍。 2.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4-11月)。进行赛点确认,各赛项选手选拔赛、决赛。 3.总结表彰阶段(2022年5月)。举行总结表彰活动。 七、奖励办法 (一)学生技能大赛 大赛设个人奖、团体奖、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和特殊贡献奖,大赛组委会向所有获奖选手颁发证书。 1.个人奖。个人奖项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占参赛人数的10%,二等奖占参赛人数的20%,三等奖占参赛人数的30%。 荣获学生组各赛项第一名且符合“沈阳市五好学生”基本条件的选手,由市教育局授予“沈阳市五好学生”称号;获学生组各赛项第一名、符合“沈阳市优秀团员”基本条件、学籍在沈阳市的学生选手,由团市委授予“沈阳市优秀团员”称号;荣获各赛项一等奖前三名且符合“高级工”基本条件的选手,经大赛组委会核准且赛项在国家职业目录当中的,准入类由市人社部门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水平评价类由人社部门商相应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2.团体奖。中、高职学生团体赛项获奖选手参照个人奖项颁发证书。 3.指导教师奖。对获奖学生的指导教师由大赛组委会颁发相应级别的指导教师证书。 4.优秀组织奖和特殊贡献奖。对在大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授予“优秀组织奖”并颁发证书;对在大赛组织工作中做出特殊贡献的单位,授予“特殊贡献奖”并颁发证书;对在获奖单位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颁发“组织工作优秀个人奖”(每个单位限报3人)。 (二)中职教师教学能力比赛 根据比赛成绩进行排序,各组别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为本组参赛作品总数的10%、20%、30%。大赛组委会向所有获奖选手颁发证书。 (三)中职班主任能力比赛 根据比赛成绩进行排序,各组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为本组参赛选手总数的10%、20%、30%。大赛组委会向所有获奖选手颁发证书。 八、组织机构 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为副组长,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大赛组织委员会(简称大赛组委会)。 大赛组委会下设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市政府副秘书长任主任,市教育部门和市人社局主管领导任副主任。执委会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沈阳市教育研究院,成员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团市委、部分中高职院等相关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大赛执委会办公室设赛项仲裁组、竞赛组、防疫(安全)组、监督组、专家工作组、宣传组等。
附件:1.中职学生组比赛项目与承办单位 2.高职学生组比赛项目与承办单位
沈阳市教育局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总工会 共青团沈阳市委员会 2021年9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