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沈阳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基地学校、达标学校的通知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0-10-11    】【打印本页】 【关闭

各区、县(市)教育局,相关直属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辽宁省全面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沈阳市进一步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优质均衡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沈阳市推进市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多样态推进课程改革,推动新优质均衡(示范)学校创建,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沈阳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基地学校、达标学校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遴选目的

以沈阳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基地学校、达标学校遴选(以下简称“三校遴选”)为抓手,充分发挥典型学校在课程改革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我市义务教育学校的育人质量。到2022年底,全市各义务教育学校课程改革达标率为100%。

二、 遴选范围

在各区、县(市)教育局推荐的学校和相关直属学校中遴选。2020年拟遴选30所沈阳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学校、20所沈阳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基地学校及100所沈阳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达标学校。请结合本区、县(市)学校实际情况和市里对课程改革达标的要求,统筹做好先进校、基地校及达标校的申报,九年一贯制学校按照初中申报。已命名的省市课程改革先进学校及省课程改革基地学校不再申报。

三、 遴选条件

1.学校办学理念定位准确,办学特色鲜明,认真执行国家及省市课程改革要求,教育教学质量较高。

2.学校落实课程实施主体责任,校长具有很强的课程领导力,积极带领研究团队开展课程改革研究,课程设置符合国家政策要求,课程开发符合本校学生实际。

3.学校课程规划科学明晰,在课程建设、课程实施等方面形成体系,能够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改革成果。

4.学校课程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具有保障课程改革实施、充分发挥教师课堂教学改革主体作用的制度和机制,课程教学改革有创新点,并与学校课程教学改革基础、发展定位相适应。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不能开齐开足国家规定的课程;

(2)近三年内学校发生过违规招生、办学不规范等行为。

6.具备上述条件的学校即可申报课程改革先进校,课程改革基地校和达标校参照上述条件,标准适当放宽。

四、 遴选方式

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区、县(市)推荐学校进行材料审核、现场答辩和实地抽查,通过以上方式进行最后确认。

其中,材料审核采取线上审核方式。现场答辩和实地抽查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进行。

五、 遴选要求

“三校遴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申报的方式,按照学校自主申报,各区、县(市)教育局审核推荐,市教育局组织评估的程序进行。

1.“三校遴选”工作是新优质均衡(示范)学校创建中的一项基础性举措,各区、县(市)教育局、相关直属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专业支持。

2.各申报学校依据“三校遴选”评估细则(详见附件1)进行自评;对照申报条件,填写“三校遴选”申报表(详见附件2),向所在区、县(市)教育局申报,并提报必要的佐证材料(可包含材料清单、PDF格式文本,以及1M内的图片或20M内的小视频等)。

3.各区、县(市)教育局审核后,将推荐学校汇总表(详见附件3),于10月10日下班前报送;将推荐学校的申报表汇总后,于10月20日中午前报送。上述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sysjyjyjkc@163.com,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至基础教育一处(申报表需一式三份)。

4.经审核后推荐的学校,须登录我市教育督导管理与应用平台,上传申报表、自评表和佐证材料等,截止时间为10月20日中午前。相关操作指南随后下发。


沈阳市教育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