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4-05-30    】【打印本页】 【关闭

各区、县(市)教育局: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切实做好我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守护育幼底线成就美好童年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为做好《学前教育法》出台前的宣传工作,抓住法律落实的有利契机,营造有利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和推进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良好氛围,重点围绕推进学前教育依法治教,开展相关宣传:

一是重大法规政策。全面宣传近年来国家和省市推进实施的有关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展现党和政府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公平教育机会,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大成果,宣传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的重大意义和推进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重要任务。

二是重要管理制度。全面宣传国家和省市在学前教育机构准入与管理、师资配备、幼儿园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育教育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呈现完善学前教育治理体系、促进学前教育规范发展的崭新面貌。

三是科学保教理念。针对社会公众对学前教育的认识误区、困扰问题,广泛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帮助家长充分认清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活动的危害。

四、具体活动

1.举办学前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市里将举行2024年学前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通过实地观摩、会议启动和重点宣传等环节,努力营造“儿童友好、儿童优先、关心儿童”的良好氛围,号召全社会关心关注学前教育、关爱呵护儿童成长。

2.做好国家和省市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宣传。利用多种有效宣传媒介,广泛聚焦幼儿园保育教育实践中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家和省市学前教育法规政策,在促进幼儿园安全防护、保育教育、卫生保健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以及在学前教育改革发展进程中涌现出的优秀人物和先进事迹,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贴近实际的宣传活动,全面展现较为完备的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焕然一新的学前教育风貌。

3.开展幼儿园短视频案例和经验征集活动。按照国家和省要求,在市级部署基础上,各地持续围绕“家门口的幼儿园”“我心目中的好老师”“我的幼儿园生活”“童心同享 友好沈阳”等不同视角,从幼儿、教师、家长、专家等不同角度,挖掘身边案例故事,展现广大幼教工作者爱岗敬业、依法治教的良好风貌。积极总结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推进依法治教、推进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先进做法和重大成果,深挖典型经验和优秀案例,会同宣传部门以文字、图片和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报道,增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传播度和影响力。

4.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检查活动。围绕“守护育幼底线”主题,组织幼儿园教职工开展安全规章制度和政策理论学习,提升教职工安全防范水平和危机处置能力。围绕“三防”建设、消防安全、食品安全、交通安全、游戏设施设备安全及周边安全等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并整改风险隐患,分析评估潜在安全风险,建立健全安全风险清单,严控风险、严治隐患、严防事故。

5.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和实践活动。围绕“成就美好童年”主题,结合实际,组织开展园长和教师岗位培训、青年教师论坛、园所特色发展宣传、幼儿趣味足球游戏、户外自主游戏活动展示等系列活动,转变园长办园理念,提升园长管理能力,提高教师对儿童游戏观察、识别与回应的能力。组织相关人员分享辽宁省学前教育高级研修班培训内容和收获,全面促进园长、教师的专业成长。

6.有效搭建家园社“三位一体”共育活动平台。发挥幼儿园宣传主阵地作用,做好家园社共育工作,积极发挥家长学校作用,通过多种形式面向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部分家长摆脱对学前教育的认识误区,树立科学育儿观,掌握科学育儿知识。鼓励幼儿园举办家长开放日,展示幼儿园的办园特色和保育教育成果,邀请家长入园体验幼儿一日生活,增加家长对幼儿集体生活的了解。加强与社区合作,推动幼儿全方位参与融入城市社会生活。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积极组织亲子活动,与家长、幼儿共同挖掘利用沈阳本地儿童友好资源,开展红色教育类、热爱家乡类、劳动启蒙类、亲子体育类等活动。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各地要围绕宣传月主题,结合区域实际,精心组织部署宣传月活动。要坚持科学导向,引导幼儿园形成真正尊重、理解和支持幼儿发展的良好氛围,要广泛利用多种媒体,开展生动活泼、灵活多样的公益性宣传活动。要重视宣传活动的安全保障,确保所有活动在安全前提下进行。

2.严把方向。各地要对学前教育宣传月系列活动的内容严格把关,精选宣传内容,坚持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杜绝商业化运作,严防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宣传、推销各种产品,确保公益性。

3.认真总结。各地要认真总结本地区的工作成果和经验,要把宣传月活动的开展作为推进地区学前教育发展的一项重要抓手,切实抓实抓出成效,要不断挖掘优秀案例,固化工作成果。请于7月1日前将区县宣传月活动总结报送至邮箱xqc-sjyj@shenyang.gov.cn,优秀视频案例继续按照前期部署持续报送。

沈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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