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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新广出发〔2015〕45号)、《中小学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教材〔2023〕1号)和《辽宁省2026年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公告》(辽教辅〔2026〕1号)等要求,沈阳市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组织开展了小学数学教辅材料选用,现将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6年7月23日至7月2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单位反映情况的,须在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须签署真实姓名。上述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发至指定邮箱,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4-22718082 邮箱:jcyc-sjyj@shenyang.gov.cn
沈阳市教育局 2026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