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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举办辽宁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展示大赛的通知》(辽教通〔2026〕20号)要求,经各区县(市)教育局和市直属单位、学校审核推荐,专家评审,市教育局研究,共确定拟推荐成果50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4日至2月28日。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单位反映情况的,须在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须签署真实姓名。上述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发至联系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咨询电话:024-22714196 联系邮箱:jcjyyc@163.com
沈阳市教育局 2026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