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的通告

近年来,一些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未依法取得办学许可的主体,以自习室、托管班、教育咨询等名义违法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侵害了广大学生和家长正当权益,扰乱了培训市场秩序。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维护校外培训市场秩序,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现将截至2025年4月27日,全市证照齐全且正常营业的225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含47个教学点)“白名单”予以公布。

“白名单”以外的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皆不具备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资质。请广大学生家长审慎选择资质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自觉抵制无证校外培训,避免发生安全和退费纠纷,切实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特此通告。

附件:沈阳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沈阳市教育局

2025年4月28日





[进入] 2025-04-29

2024年度沈阳市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评价情况

深入贯彻落实“双减”政策,持续强化校外培训监管,切实规范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根据《沈阳市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证照齐全且正常营业的1288家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2024年度信用情况进行了综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2024年度沈阳市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信用评价结果

   2024年度沈阳市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信用等级评价情况.xlsx


沈阳市教育局

2025年4月29日


[进入] 2025-04-29

沈阳市教育局关于2025年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及专业名单的公示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定期公布制度的通知》(教职成厅〔2019〕2号)文件要求,经学校自查和区县(市)教育局核查,77所中等职业学校(含高校附设中职班、特教学校附设中职班)具备2025年招生资质,现将《沈阳市2025年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及专业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信函、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市教育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电话应署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4月25日

联系电话:22711470

电子邮箱:zcc-sjyj@shenyang.gov.cn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二经街55号,邮编:110014。


沈阳市教育局

2025年4月21日


沈阳市2025年具备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招生资质学校及专业名单.xls


[进入] 2025-04-21

2025年沈阳市优质中等职业学校评估结果公示

根据《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沈阳市优质中等职业学校评估工作的通知》(沈教通〔2025〕1号),经学校自评申报、区县审核复查、市级专家评审,全市有21所中等职业学校通过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

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信函、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市教育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电话应署真实姓名。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1日至4月25日

联系电话:22714060

电子邮箱:zcc-sjyj@shenyang.gov.cn

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二经街55号,邮编:110014。

沈阳市教育局

2025年4月21日


2025年沈阳市优质中等职业学校评估结果

申报学校

评估结果

沈阳市装备制造工程学校

通过

沈阳现代制造服务学校

通过

沈阳市外事服务学校

通过

沈阳市化工学校

通过

沈阳市信息工程学校

通过

沈阳市汽车工程学校

通过

沈阳市旅游学校

通过

沈阳市轻工艺术学校

通过

沈阳市艺术幼儿师范学校

通过

沈阳市城市建设学校

通过

沈阳宝岩艺术学校

通过

沈阳工贸学校

通过

沈阳市体育运动学校

通过

于洪区职教中心

通过

沈阳市电子技术学校

通过

沈阳师范大学附属艺术学校

通过

辽宁工贸学校

通过

苏家屯区职教中心

通过

辽中区职教中心

通过

沈阳市中医药学校

通过

法库县职教中心

通过

[进入] 2025-0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