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25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沈阳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应聘人员体检通知

按照《2025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总公告》规定,现就报考沈阳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应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名单

1.报考沈阳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安排详见大东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sydd.gov.cn/)发布的《2025年沈阳市大东区公开招聘教师体检通知》。

2.报考沈阳市教育局所属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详见《2025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沈阳市教育局所属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是否体检”一栏中,标注“是”的为参加体检人员。(附件1)。

二、体检安排

报考沈阳市教育局所属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参加体检的人员具体安排为:

1.时间:2025年8月12日上午7:00。

2.地点: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门诊楼外等候。

3.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89号。  

4.项目:《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的体检项目:物理体检、内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妇科(女性)、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血糖,梅毒,HIV,肝胆脾胰超声,双肾超声,子宫附件超声(女性)、心电图、胸部DR。

三、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1张近期免冠2寸照片。

2.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黑色签字笔、体检费等(男约508元,女约632元,费用自理)。依据检查结果,体检医师可能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由此产生的额外体检费用,请考生准备充足。

3.参加体检人员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体检表应如实填写;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医院体检区域;进入体检区域前手机关机并上交,所有体检项目完毕后方可领取。

4.查体前核对查体表内容是否属实,各种化验单和检查项目是否齐全,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查体资料。

5.查体前一天应避免劳累,忌酒、限高脂、高蛋白、高糖、高盐饮食。查体当日早晨空腹(禁食、禁水)。尿检标本留置应达到尿管高度2/3处,并妥善放置于卫生间尿架上。

6.女士做妇科检查前需排小便,处于月经期请提前告知导诊台工作人员并于体检通知单上明确标注。

7.不得放弃某个体检项目,查体完毕须检查所查的项目是否齐全,并把所有体检资料上交。

8.怀孕的考生请事先告知导诊台工作人员,并于体检通知单上明确标注,避免进行DR、妇科内诊等检查。

9.参加体检人员务必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无故缺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附件:2025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沈阳市教育局所属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

2025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沈阳市教育局所属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体检人员名单及时间安排.xls


                         沈阳市教育局     

                     2025年8月6日  


[进入] 2025-08-06

沈阳市2025年公开遴选教师(教研员)公告

为做好我市部分教育事业单位、学校师资力量配备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沈阳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审核暂行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遴选教师(教研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计划

本次公开遴选教师(教研员)33名,详见《沈阳市2025年公开遴选教师(教研员)岗位信息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见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全国范围内全额拨款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教师(教研员),不含管理岗位人员和工勤岗位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教育理论扎实,教学经验丰富,教育教学成绩优异;

3.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工作不满5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提供考核结果);

4.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未经现所在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或推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近5年内存在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受到处分的;

6.试用期未满的,提拔任职(晋升聘任)领导干部不满1年的;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应当回避的;

8.不符合“三龄二历一身份”有关规定的;

9.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新聘用岗位工作未满最低工作年限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10.所在部门(单位)机构改革未完成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相关要求

1.工作经历自取得全额拨款教育事业单位人员身份之日起算;

2.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8月7日;

3.现任职务(岗位)以报名前的任职(聘用)为准;

4.不得通过遴选提高聘用层级或等级。

三、遴选程序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及《计划表》,慎重选择应聘岗位。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一)发布公告

在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开遴选公告。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8月7日9时至8月13日16时(周六、周日不休息)。以到达现场时间为准,过时不候。

2.报名地点:东北育才学校中山校区(和平区南一马路100号)。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报名成功发给报名回执。

4.报名提交材料:

(1)《沈阳市2025年公开遴选教师(教研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已获得的各阶段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港澳台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加盖现所在单位公章的《教师资格证认定申请表》复印件;

(5)现聘用岗位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复印件;

(6)现所在单位、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同级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7)现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有效期内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复印件;

(8)现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近五年(2020年—2024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工作不满5年的,按实际工作年限提供考核结果);

(9)拟遴选岗位应提交的其他材料〔详见《沈阳市2025年公开遴选教师(教研员)报名人员业绩考核材料清单》,附件4〕;

所有原件按照上述顺序排好,查验后现场返还。复印件及其他材料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作为业绩考核评分依据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遴选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遴选计划数达不到3: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遴选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由用人单位通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现场报名同步开展,资格审查过程中,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按审查意见要求,及时说明理由、补充材料后重新提交审查或在现场报名规定的时限内改报其他岗位。

公开遴选相关信息均在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报考人员须随时关注,以免影响后续遴选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遴选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公开遴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核

1.业绩考核。

业绩考核主要考察师德师风表现、教育教学业绩、教科研成果等。专家考核组对报考人员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综合评定。业绩考核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

2.面试考核。

报名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按照遴选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业绩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的业绩考核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员。面试前,因报名人员自愿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将不再公布,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递补人员并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报名人员说明情况。面试开始后,不再进行面试人员递补。

(1)面试主要测试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业务素养及潜在能力等。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试讲权重占80%,答辩权重占20%。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低于60分者不予遴选。

(2)试讲和答辩时间:教师岗位,试讲不超过7分钟,答辩不超过3分钟;教研员岗位,试讲不超过10分钟,答辩不超过5分钟。

(3)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的通知,预计在8月中旬进行。试讲教材详见《沈阳市2025年公开遴选教师(教研员)面试教材范围》(附件5)。

3.公布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在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布。总成绩=业绩考核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五)体检

依据总成绩,按照遴选岗位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将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为准。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考生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医院进行。报名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报名人员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弄虚作假被取消体检资格的或体检结论不合格的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由用人单位党组织出具考察意见,并存入拟聘用人员档案。因报名人员自愿放弃考察资格的、弄虚作假被取消考察资格的或考察不合格的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

(七)公示

对考察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在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公开遴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公示期满后,因反映有影响公开遴选问题并查有实据,被取消公开遴选资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和服务期限承诺书,服务期为5年。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遴选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遴选无关。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报名人员从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

(三)报名人员要及时关注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的相关信息,因报名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现场报名、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遴选环节的,视为放弃公开遴选资格。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沈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五、联系电话

(一)报名、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东北育才浑南科技城学校:13019356475、13390146475

沈阳市教育研究院(沈阳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024-31668960、024-31668160

(二)纪律监督电话

沈阳市人社局:024-22539026

电话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1:00;14:00—16:00

附件:1.沈阳市2025年公开遴选教师(教研员)岗位信息计划表

          附件:1.沈阳市2025年公开遴选教师(教研员)岗位信息计划表.xls

      2.沈阳市2025年公开遴选教师(教研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沈阳市2025年公开遴选教师(教研员)报名登记表.doc

      3.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1.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东北育才浑南科技城学校).docx

          附件:3-2.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市教研院).docx

      4.沈阳市2025年公开遴选教师(教研员)报名人员业绩考核材料清单

          附件:4-1.公开遴选教师报考人员业绩考核材料清单(东北育才浑南科技城学校).doc  

         附件4-2.公开遴选教研员报考人员业绩考核材料清单(市教研院).docx

      5.沈阳市2025年公开遴选教师(教研员)面试教材范围

         附件:5-1.沈阳市2025年公开遴选教师(教研员)面试教材范围(东北育才浑南科技城学校).xlsx

         附件:5-2.沈阳市2025年公开遴选教师(教研员)面试教材范围(市教研院).xlsx



 沈阳市教育局  

2025年8月5


[进入] 2025-08-05

关于开展2025年9月份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及我市2025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计划,现将9月份测试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报名。

1.沈阳户籍人员;

2.在沈工作且持沈阳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

3.市属高校(沈阳大学、沈阳医学院、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沈阳开放大学)或市属、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取消报名及测试资格。

二、测试流程

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打印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核→测试(现场采集照片)→成绩查询→证书发放

(一)网上报名

9月份测试计划1428人。

1.网上报名,报名网址: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

2.报名前,请对照报名条件提前准备好相关证明。报名时,上传至报名系统。

3.报名步骤:

(1)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点击“请登录”。

登录界面“点击注册”。报名前,须提前注册,实名制完善个人信息;请认真、准确填报信息,报名时系统自动提取注册填报的个人信息。


      (2)登录完成后,请选择报名入口“辽宁”。


      (3)点击“我要报名”,选择“沈阳市”“测试时间”,请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上传相关证明(图片JPG格式,建议大小15KB以下,像素满足114*156)。其中:

沈阳户籍人员:须上传身份证;如户口已迁入沈阳,但身份证地址还未变更,须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在沈工作且持沈阳居住证(有效期内)的外地户籍人员:须上传有效的沈阳居住证;

市属高校(沈阳大学、沈阳医学院、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沈阳开放大学)或市属、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须上传有效的学生证。

填报信息、上传证明后,点击“下一步”。


      (4)信息核对。如信息有误,点击“修改信息”;无误点击“下一步”。


      (5)提示报名成功后,报名结束。


      (6)点击“报名查询”,可查看报名情况。发现报错场次或无法参加测试时,可及时删除报名信息。


(二)网上资格审核

考生认真对照报名条件,上传相关证明。经网上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间(81810:00-81910:00)随时将未通过审核的名额重新下放,请及时关注“剩余名额”。

(三)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的考生,请在测试日前2日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现场采集照片和测试。

(四)现场资格审核

考生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现场须识别二代身份证),并对照报名条件携带相关证明原件(如户口簿、沈阳居住证、学生证),着深色上衣,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经现场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取消测试资格。

(五)测试(现场采集照片)

经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考生现场采集照片,按照现场安排参加测试。

(六)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1.测试结束30个工作日后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www.cltt.org)查询成绩。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纸质证书由国务院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统一印制。证书领取时间及方式,请关注“沈阳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和“沈阳市教育局”网站通知。

三、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时间安排

(二)测试地点

沈阳市教育研究院辽河街院区。地址:皇姑区辽河街65号。乘车:地铁2号、10号线中医药大学A口下车,东行800米;公交车280281292辽河街燕山路站下车。

考生从北门进入,社会车辆不得进入。

(三)咨询电话

工作时间拨打电话024-3166840031668290

四、重要提示

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免费,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中介机构代报名、代收费。考生要提高警惕,请勿相信内部名额”“包考包过等谣言,谨防上当受骗,若因委托机构或他人代报影响正常测试、造成经济及其他损失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进入] 2025-08-05

2025年沈阳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轮招生报名及电脑随机录取工作安排

报名时间


 2025年沈阳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第二轮招生报名安排在8月4日—5日,其中:线上报名时间为8月40:008月517:30线下报名时间为8月4日、5每天8:3017:30


 报名方式


 线上报名:使用辽事通APP,按照页面指示进行报名。详见7月27日“沈阳教育发布”2025年沈阳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线上报名步骤


 线下报名:到志愿学校进行第二轮现场报名。


 报名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生源包括:户籍所在地为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产权房屋所在地为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非本市户籍,以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含居住证申领凭证),或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效期内的本市居住证地址界定所属地区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一轮报名后已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得参加第二轮报名。


 志愿填报


 第二轮报名设置1个志愿,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1个志愿学校。民办学校在第一轮招生未满的,可以进行第二轮招生严格落实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的相关要求


 录取方式


 第二轮报名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指导、相关区县(市)教育局具体实施,组织第一轮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进行补录。对报名人数少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直接等额录取;对报名人数多于剩余招生计划数的,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录取时间及结果查询


 民办学校第二轮统一录取时间安排在8月8日。第二轮统一录取结束后次日,通过线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可以通过事通APP查询录取结果,事通APP也将通过消息推送方式向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推送录取结果;通过线下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须到所报的学校查询录取结果,民办学校将为适龄儿童少年家长查询录取结果提供便利。


 报到注册


 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含第一轮和第二轮),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携带相关材料于8月10日—11日到被录取学校报到注册,其相应公办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学位;没有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生源地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按照其对应条件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报到时,如发现有报名材料造假现象,则取消该适龄儿童少年录取资格。


2025年沈阳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第二轮面向社会统招计划

备注:被以上民办学校录取的统招生享受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内指标到校名额。


[进入] 2025-08-04

2025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报考沈阳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应聘人员面试公告

  根据《2025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总公告》,现将报考沈阳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应聘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报考沈阳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

  二、面试总体安排

  1.报考沈阳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文化课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时间为2025年8月4日,地点为沈阳市第一三六中学(沈阳市大东区新东三街30号)。具体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安排及要求详见大东区人民政府官网(https://www.sydd.gov.cn/)发布的《2025年沈阳市大东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公告》。

  2.报考沈阳市教育局所属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时间为2025年8月5日,具体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地点详见《2025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沈阳市教育局所属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面试名单及面试安排表》(附件1)。

  三、中职专业课面试内容及时长

  报考沈阳市教育局所属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生,面试内容为试讲和实践操作,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部分占40%,实践操作部分占60%,面试总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不四舍五入。面试试讲时长不超过8分钟,实践操作根据所报专业的实践内容确定具体操作时间。

  四、中职专业课面试试题范围

  详见《沈阳市教育局所属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面试试讲题目范围和实践操作题目范围》(附件2)。

  五、中职专业课面试程序

  报考沈阳市教育局所属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的考生,具体面试程序如下:

  1.抽取面试顺序号。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的候考室后,抽取面试顺序,考生凭面试顺序号参加面试。

  2.备课。试讲前考生在备课室有10分钟的备课时间。备课题目均为面试顺序号为1号的考生从试讲范围中抽取的题目。

  3.试讲。每名考生的试讲时间为8分钟,考生站到讲台,评委组长宣布“面试开始”,即开始计时,时间到,考生须终止试讲。试讲结束后,考生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到候分室候分,待下一名考生试讲结束后,再返回面试室听分,确认签字后,在等待室等待。

  4.实践操作。同组所有考生试讲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入实践操作场地。由监察员抽取实践操作题目,抽取后考生按照考点工作安排,依面试顺序开始实践操作,没有备课时间。同组考生的实践操作题目相同。

  5.候分及听分。考生实践操作结束后,立即离场,在考场外指定地点候分,根据现场统一安排听取分数,确认签字后立即离开考点。

  六、中职专业课面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1.请考生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并仔细阅读面试公告内容,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时使用的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点进行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未参加试讲的考生,不能参加实践操作。

  2.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达考点后,要将手机关闭,用考点提供的手机密封袋密封,并放到指定位置。不得将任何有信号发射(接收)功能的物品带入考场,违者不论是否使用,均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进入考点后,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候考室,签到、抽签,然后按照工作人员的指引进入备课室和面试室。候考时,要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备课时,使用考点统一准备的《备课专用题纸》和笔进行备课。考生携带的个人物品须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不得将任何资料带入座位。备课结束后,考生须将《备课专用题纸》放入指定的档案袋,到面试室门口等候面试。面试结束后,要将《备课专用题纸》和档案袋上交面试室工作人员。手机密封袋在离开面试考点后,方可拆封。

  4.试讲过程中,考场仅提供黑板、粉笔。考生不得自行准备教具或器材。考生只可将在备课室使用的《备课专用题纸》带入面试室。

  5.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评委或工作人员(候考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工作单位等信息。面试时,考生须穿着净版白色上装、深色下装、黑色鞋,不得穿戴有明显特征的服装、饰品,违者取消面试资格,成绩按零分处理。实践操作时对着装或使用道具有特殊要求的,参见附件1和附件2中明确的有关事宜,无特殊要求的按面试着装要求即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成绩按零分处理。面试前,考点组织同岗位考生进行互检,对同岗位其他考生着装有质疑的,须当场提出,未提出的,面试之后不予受理。

  6.面试时从候考室到备课室再到面试室,实践操作时从面试室到实践操作场地,所有路线不重叠,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

  7.面试当天,考生车辆均不得进入考点,请选择适合的交通工具前往。所有考生均需自备饮用水及午餐。请提前关注天气情况,做好自我防护,谨防高温中暑。

  附件:1.2025年沈阳市公开招聘教师沈阳市教育局所属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面试名单及面试安排表.xlsx

           2.沈阳市教育局所属中职学校专业课教师岗位面试试讲题目范围和实践操作题目范围.zip


  沈阳市教育局

  2025年8月1日


[进入] 2025-08-01

2025年沈阳市享受教育优待政策一线医务人员名单公示

根据《沈阳市落实新冠肺炎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优待政策实施细则》(沈教办函〔2020103号),参加2020年疫情防控工作的一线医务人员现有子女可在就近学段享受一次教育优待政策,2025年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一线医务人员已经市卫生健康委、市双拥办审核汇总报至市教育局,现进行公示,公示期限:2025年7月29日至8月4日。公示期间,如发现被公示人有弄虚作假等行为,可通过来电、来信的方式向市教育局进行举报。举报人要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举报受理后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子女享受教育优待政策资格。

市教育局监督举报电话:22714196,通讯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二经街55号,邮编:110014。

2025年沈阳市享受教育优待政策一线医务人员名单.xls


[进入] 2025-07-29

2025年沈阳市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和咨询电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沈教通[2025]78号)等文件,各区县(市)教育局制定了本地区中小学学区划分方案,并已经其本区县(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全市统一汇总公布如下:

和平区


沈河区



铁西区


皇姑区



大东区




浑南区



于洪区



沈北新区


辽中区



新民市



法库县


康平县


学区划分咨询电话

注:各区县(市)学区划分及入学相关事宜由各区县(市)负责解释。

[进入] 2025-07-28

2025年沈阳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社会统招计划

2025年沈阳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向社会统招计划


备注:被以上民办学校录取的统招生享受民办学校招生区域内指标到校名额。

[进入] 2025-07-28

2025年沈阳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线上报名操作步骤和线下报名审核确认点信息

7月28日起,2025年沈阳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工作正式开始,各民办学校均面向所在区县(市)招生


报名分为线上、线下两个渠道:


线上报名使用事通APP,家长通过实名认证后,点击首页-“办事”-“教育培训”-“2025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进行报名适用人员:户籍所在地民办学校审批地的适龄儿童少年


线上报名操作步骤:


1.进入辽事通APP,完成实名认证,点击左下第二个栏目“办事”。如实名认证时出现问题,可联系辽事通客服热线:024-22781301。



2.在左侧导航中,找到“教育培训”模块,点击“2025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如未能找到报名入口,可能是因为左上角没有定位到“沈阳市”,或辽事通APP需要更新版本)



3.家长可点击“视频教程”和“常见问题”了解报名步骤和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之后点击“新增报名学生”进入民办学校报名系统。



4.请家长仔细阅读“民办学校重要提示”,勾选“已查看并同意报名须知”后,点击“开始报名”。



5.请家长正确填写适龄儿童少年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并选择报名学段,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如勾选初中学段,则需填写“毕业小学名称”和“毕业小学所属区域”)



6.系统会弹出经比对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信息,请家长确认信息是否正确,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




7.选择报名学校,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




8.请家长再次确认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则报名完毕,报名信息不可修改。若填报信息有误,可点击“重新填报”,进行重新报名。





9.信息提交成功后会显示等待录取



线下报名:


以各区县(市)为单位,共设立27个线下报名审核确认点适用人员:非沈阳市户籍、以有效居住证(含居住证申领凭证)作为报名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具有沈阳市户籍但线上报名未成功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民办学校所在区县(市)房产作为报名依据的适龄儿童少年。


温馨提示一:线上报名可以通过手机操作,方便快捷安全,足不出户可以完成。线下报名需要到报名审核确认点,办理时可能需要排队等待。因此,建议符合线上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尽量通过线上方式报名。


温馨提示二:民办学校报名以自愿为原则。两轮报名派位后,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由生源地所在区县(市)教育局按照其对应条件安排到相应公办学校就读;如果被所报民办学校录取,则须按时报到注册,其相应公办学校不再为其保留学位。逾期未履行民办学校报到注册手续的,由生源地教育局根据当年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因此,家长和学生在决定报名前,应充分了解所报民办学校的办学状况、收费情况、指标到校政策等,慎重作出选择。




2025年沈阳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线下报名审核确认点信息


[进入] 2025-07-28

2025年沈阳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025年沈阳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进入] 2025-0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