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要闻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4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44429.5万剂次。

[进入] 2022-12-06

截至12月4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12月4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4318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71例(广东17例,北京10例,福建9例,甘肃8例,上海5例,浙江4例,重庆4例,辽宁3例,四川3例,江苏2例,湖北2例,天津1例,内蒙古1例,云南1例,陕西1例),含12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广东6例,浙江4例,福建1例,云南1例);本土病例4247例(广东1686例,北京1021例,重庆247例,四川182例,浙江180例,河南120例,黑龙江117例,福建94例,云南88例,湖南83例,内蒙古65例,海南59例,山西58例,辽宁55例,上海41例,陕西34例,江苏29例,山东23例,安徽14例,新疆12例,湖北11例,吉林9例,贵州9例,广西5例,江西2例,天津1例,河北1例,宁夏1例),含553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广东318例,浙江83例,重庆48例,黑龙江21例,湖南15例,北京14例,福建11例,河南10例,四川10例,山西8例,广西5例,云南5例,陕西2例,山东1例,贵州1例,宁夏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3913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103例,本土病例3810例(广东1649例,北京674例,重庆272例,山西269例,河南236例,四川170例,内蒙古95例,黑龙江80例,山东54例,江苏44例,云南43例,河北38例,辽宁30例,浙江27例,新疆21例,福建18例,贵州18例,安徽10例,湖北9例,青海9例,天津8例,陕西8例,甘肃8例,吉林7例,湖南7例,上海6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81917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减少5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625例(无重症病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确诊病例27832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7207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12月4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40633例(其中重症病例106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94615例,累计死亡病例5235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40483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4041128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979618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5696例,其中境外输入219例,本土25477例(广东4816例,重庆4575例,北京2731例,山西1361例,黑龙江1167例,陕西1009例,四川879例,云南708例,新疆625例,山东623例,江苏546例,上海524例,天津496例,青海481例,湖南452例,浙江408例,湖北387例,内蒙古380例,广西378例,吉林353例,辽宁335例,宁夏328例,安徽317例,福建312例,甘肃232例,贵州229例,河南222例,河北195例,海南172例,江西170例,兵团39例,西藏27例)。


当日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31878例,其中境外输入202例,本土31676例(重庆10542例,广东9583例,北京2455例,新疆972例,山西867例,四川844例,河南630例,山东550例,甘肃511例,河北501例,江苏480例,吉林479例,内蒙古413例,天津408例,青海367例,陕西292例,宁夏265例,湖北249例,辽宁240例,黑龙江235例,安徽206例,云南113例,贵州106例,上海91例,湖南77例,江西68例,广西52例,福建37例,浙江28例,西藏10例,兵团4例,海南1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565例(境外输入12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384295例(境外输入1783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8834022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463977例(出院100251例,死亡10806例),澳门特别行政区819例(出院791例,死亡6例),台湾地区8369226例(出院13742例,死亡14478例)。


(注:媒体引用时,请标注“信息来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进入] 2022-12-05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44416.6万剂次。

[进入] 2022-12-05

沈阳市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面试安排

    

根据《沈阳市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面试时间

拟定于2022年12月10日。因疫情等原因,时间如有调整,将通过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jyj.shenyang.gov.cn发布,请及时关注。

二、面试人员

详见《沈阳市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表》(附件1)。

三、面试形式

本次面试全部采取线上远程面试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腾讯会议”线上面试。上午场面试8:30开始,应聘人员须在7:30进入候考室;下午场面试13:30开始,应聘人员须在12:30进入候考室;晚场面试18:30开始,应聘人员须在17:30进入候考室。每场考试开始前15分钟未进入候考室的,视为弃考。

本次面试根据报考岗位应聘人员人数情况进行分组,组内面试顺序为应聘人员姓名拼音首字母升、降序或姓氏笔画升、降序(考试当天抽签决定)。

四、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试讲和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基本素养、教学能力、仪表仪态、口头表达及板书等。面试总时长不超过8分钟,其中试讲不超过5分钟,答辩不超过3分钟。试讲内容由应聘人员根据申报岗位的学段学科自行准备,其中报考美术教师岗位的,须在试讲过程中展示个人美术技能;报考音乐教师岗位的,须在试讲过程中展示个人音乐技能,如视唱、键盘演奏等;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试讲过程须在讲故事、弹唱、舞蹈、绘画中任选其一进行展示;报考小学语数岗位的,可在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中任选其一进行试讲;报考外语类岗位的,须用外语试讲,中文答辩。答辩题目由评委根据应聘人员的试讲内容现场出题。面试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部分占80%,答辩部分占20%),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进入笔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面试合格人数进入笔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笔试。

五、设备要求

1.应聘人员自备带有麦克风、摄像头和储电功能的电子设备1台(笔记本电脑、手机或平板均可),安装好“腾讯会议”应用程序。

2.电子设备可连接互联网,确保面试全程网络正常。

3.根据实际需要,可自备设备支架。

4.应聘人员自备教材,自行准备黑板、粉笔或白板、白板笔等便于板书的物品。不支持多媒体教学,如需教具、美术用品、乐器等由应聘人员自备。

5.由于移动设备参数标准繁多,应聘人员必须参加招聘方组织的网络面试环境测试以确保“腾讯会议”应用程序能够正常使用。

六、考前准备

1.考试前,应聘人员应将设备及网络调试到最佳状态,保证面试全程在线。考试期间微信、QQ等通讯软件须退出登录。考试全程未经许可,不得接触和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凡发现未经许可接触和使用通讯工具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2.应聘人员必须关闭电子设备自动更新,由于电子设备系统自动下载、自动更新等情况影响考试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3.应聘人员所在的考场环境应为光线充足、相对封闭、无其他人、无外界干扰的安静场所,应聘人员不得在网吧、茶馆、图书馆等公共区域参加考试。

4.应聘人员应调整好摄像头的拍摄角度和身体位置,确保面试全程本人都能够在摄像范围中,拍摄角度应避免逆光。试讲时,黑板(白板)应保持在摄像范围内。

5.应聘人员不得使用美颜滤镜等可能导致本人图像严重失真的设备,不得遮挡面部(不得戴口罩)。

面试前一天应聘人员必须参加招聘方组织的网络面试环境测试(请确保报名手机畅通),参加测试的账号须与面试的账号保持一致。应聘人员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对考试设备进行调试。正式考试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设备硬件故障、断电断网等导致考试无法正常进行的,则考试终止,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七、面试流程

1.入场:应聘人员在开考前须保持报名手机畅通,按照工作人员会议邀请短信的要求进入候考室,进入候考室时须把“您的名称”改为“岗位识别码+应聘人员姓名”。

2.候考:应聘人员按照工作人员指令出示身份证原件核验身份,身份核验成功后进入等候室候考。

3.面试:应聘人员根据组内面试顺序号依次进入面试室参加面试。试讲前,应聘人员须将身份证原件展示在摄像头前,工作人员再次核验身份后,开始试讲,同时计时开始。时间到,应聘人员须终止试讲。试讲环节结束后,应聘人员根据评委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答辩结束,工作人员当场宣布成绩,应聘人员大声复述成绩确认后,面试结束。工作人员将结束面试的应聘人员移出面试室。应聘人员退出后不得返回。

八、考试要求

1.应聘人员参加面试时,要着正装或职业装。报考体育、舞蹈、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可根据需要穿着相应服装。

2.应聘人员考试期间禁止切屏、截屏等,因此导致系统卡顿、退出等情况,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应聘人员不得擅自透露任何考试信息,如有违反则取消考试成绩,并追究法律责任。

4.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如未按要求参加考试或违反考试纪律的,遵照《在线面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附件2)处理,应聘人员不参加面试视为放弃考试资格,不再提供补考机会。

5.应聘人员须从报名开始至正式考试结束,确保所登记手机号码始终保持畅通,如因手机号码无法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而影响考试顺利进行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附件:

1.沈阳市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表

附件1.沈阳市面向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院校等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招聘教师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安排表.xlsx

2.在线面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

附件2.在线面试违纪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doc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4

[进入] 2022-12-04

截至12月2日24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最新情况

    

12月2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3988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55例(广东12例,浙江8例,内蒙古7例,上海5例,江苏4例,山东3例,湖北3例,北京2例,辽宁2例,福建2例,重庆2例,天津1例,吉林1例,江西1例,云南1例,陕西1例),含10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浙江8例,内蒙古1例,山东1例);本土病例3933例(广东1666例,北京703例,重庆205例,四川193例,山西187例,黑龙江111例,云南110例,浙江102例,内蒙古80例,福建78例,河南75例,陕西65例,辽宁58例,湖北43例,江苏40例,山东37例,海南37例,湖南31例,上海27例,贵州23例,河北15例,青海13例,新疆13例,吉林8例,安徽8例,广西2例,宁夏2例,天津1例),含62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广东404例,浙江54例,重庆47例,北京32例,云南18例,四川13例,青海13例,陕西12例,福建7例,河南6例,黑龙江3例,山西2例,山东2例,湖南2例,广西2例,海南2例,江苏1例,宁夏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3378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81例,本土病例3297例(广东1600例,北京526例,重庆245例,山西193例,四川129例,河北101例,河南88例,内蒙古54例,江苏50例,浙江40例,云南36例,黑龙江29例,山东27例,贵州27例,新疆27例,辽宁25例,陕西22例,福建17例,湖南9例,上海8例,西藏8例,甘肃8例,吉林7例,安徽6例,海南6例,江西4例,广西2例,天津1例,湖北1例,宁夏1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84736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增加10例。

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710例(无重症病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确诊病例27716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7006例,无死亡病例。

截至12月2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39358例(其中重症病例108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287361例,累计死亡病例5233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331952例,无现有疑似病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3552633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2065908人。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29085例,其中境外输入191例,本土28894例(重庆5640例,广东5053例,山西3191例,北京2610例,四川988例,云南955例,陕西878例,山东725例,新疆719例,广西697例,青海600例,湖北594例,天津566例,江苏553例,黑龙江526例,辽宁445例,宁夏433例,吉林419例,浙江416例,湖南352例,河北346例,内蒙古333例,甘肃332例,安徽312例,上海264例,贵州260例,河南256例,福建188例,江西106例,海南101例,西藏20例,兵团16例)。

当日解除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28632例,其中境外输入176例,本土28456例(广东10296例,重庆5732例,河北2743例,新疆1957例,北京1364例,广西647例,陕西621例,山西572例,山东565例,青海424例,河南423例,四川402例,江苏320例,内蒙古311例,甘肃273例,湖北243例,辽宁225例,宁夏219例,黑龙江215例,吉林202例,天津137例,湖南137例,云南119例,贵州86例,安徽75例,上海35例,江西30例,浙江27例,福建24例,海南23例,西藏9例);当日转为确诊病例631例(境外输入10例);尚在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395916例(境外输入1766例)。

累计收到港澳台地区通报确诊病例8805543例。其中,香港特别行政区461652例(出院99728例,死亡10773例),澳门特别行政区810例(出院791例,死亡6例),台湾地区8343081例(出院13742例,死亡14416例)。

(注:媒体引用时,请标注“信息来自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


[进入] 2022-12-04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2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44401.0万剂次。

[进入] 2022-12-04

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1日,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报告接种新冠病毒疫苗344388.7万剂次。

[进入] 2022-12-03

沈阳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

    

按照《辽宁省教育厅 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辽宁省教育厅 中共辽宁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辽宁省财政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现就沈阳市2022年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沈阳市所属的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计划公开招聘特岗教师98名,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和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年龄为1830周岁,即1991年12月6日(含)至2004年12月5日(含)期间出生。

(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

1.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详见《沈阳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由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限本地户籍的,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本县(市)户籍。

2.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须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并截图),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并要在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下列情形不得报考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可报考。

三、招聘方式

采取考试考核(笔试、面试)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shenyang.gov.cn)、沈阳市教育局(http://jyj.shenyang.gov.cn)、沈阳招生考试网(http://www.syzsks.net/)官方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网址是沈阳市招生考试网。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12月6日9:00至12月8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原则上24小时之内初审完毕,初审时间顺延至12月9日12:00。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3.缴费确认。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重新登录沈阳市招生考试网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民币。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应聘人员在网上缴费后,再次登录网站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网上报名及考务咨询电话查询(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考务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时间顺延至2022年12月10日12: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实时关注沈阳市教育局、沈阳招生考试网官方网站后续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招聘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不到1.5: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三个环节。

1.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共1个考试科目,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人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

应聘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等参加考试。笔试成绩在沈阳招生考试网进行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沈阳市教育局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得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

2.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通过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依据招聘条件等,对应聘人员报名资格进行现场审查确认。主要审查应聘人员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提供证件、信息等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的应聘人员依次递补。

3.面试

应聘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公告及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

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名单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新民市、法库县、康平县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人员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开始后,将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通过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

(四)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时对师范院校应聘人员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各县(市)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质和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统一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通过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发布。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人员取消拟聘资格。

(五)涉罪信息查询和考察

按照《关于印发<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办法(试行)>的通知》(辽检会字〔20198号)要求,由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因涉罪信息查询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由各县(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党组织出具考察意见,并放入拟聘用人员档案。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通过沈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

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应聘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政策待遇

1.特岗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

2.特岗教师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

3.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工作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

4.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两者不兼得。工作满两年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所申领的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按规定一次性代为偿还;工作满四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学费由政府按规定一次性返还。

七、其他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沈阳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2),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参加考试。考试日前7天内有沈阳市以为旅居史或行程的应聘人员,还应在考试当天上交《沈阳市2022年特岗计划招聘应聘人员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聘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4.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笔试阅卷过程中,要对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咨询电话

(一)招聘政策、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1.新民市教育局:024-87503248

2.康平县教育局:024-87338030

3.法库县教育局:024-87105513

(二)技术支持电话:024-67851612

(三)纪律监督电话:

1.新民市人社局:024-87852752

2.康平县人社局:024-87344786

3.法库县人社局:024-87122383

(四)电话咨询时段: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 13:00-16:00

附件:

1.沈阳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1:沈阳市2022年沈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沈阳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应聘人员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告知书

附件2:沈阳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3.沈阳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

附件3:沈阳市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承诺书.doc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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