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宣传月 │ 百名局长谈落实:立足法治引领 聚力普惠优质

【来源:沈阳教育发布    日期:2025-05-26    】【打印本页】 【关闭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学前教育迈入全面法治化、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如何将法律的“顶层设计”转化为“基层实践”,是当前沈北新区学前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一、锚定公益普惠,构建城乡均衡的学前教育服务体系

学前教育法将公益性与普惠性作为制度基石,要求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一是优化布局规划,推进普及普惠。

“建”——依据街道划分及人口分布情况,科学规划公办园布局,三年累计新建公办园16所。

“撤”——撤销生源少、发展慢、后劲不足的园所。

“并销”——就近合并园所,缩减运营成本,合并公办幼儿园1所,撤销小规模幼儿园3所。老百姓可实现15分钟就近入园。

二是强化多元供给,激发民办活力。

完善普惠民办园认定与管理办法,创建“1+M+N”全域集团化办园的“公+民”结对帮扶模式,推动课程共享、教师交流。

三是提升普惠水平,力争“双普”创优。

稳抓基本,公办率达到57.4%,学前毛入园率达122.5%。将普及普惠水平努力提升到国家级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创优区的标准。

二、聚焦质量提升,打造科学规范的保教实践样板

学前教育法强调以儿童为本,禁止“小学化”倾向,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

一是严把师资入口,夯实专业根基。

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与定期培训制度,教师持证率达100%。立足“三名工程”,培养名园、名园长、名教师梯队。

二是深化文化建设,回归育人本质。

以“爱·成长”为区域核心办园理念,以集团为载体创建文化品牌。围绕“安全、健康、乐学、成长”打造“一集团一特色,一园所一品牌”的沈北新区学前特色育人模式。

三是强化督导评估,压实质量责任。

制定《沈北新区幼儿园年终督导评估细则》,防控“小学化”倾向、乱收费等行为,依法依规对幼儿园进行督导,将安全隐患等列为重点监测指标。

三、强化权益保障,织密儿童优先的全链条防护网络

学前教育法将儿童权益保护置于核心地位,沈北新区始终以儿童为中心开展学前教育工作。

一是筑牢安全防护网。

落实幼儿园安全“一岗双责”,推动“人防、物防、技防”三防联动,完成82所幼儿园门口安防设施改造,全覆盖安装一键报警及视频监控系统。完善安全责任制度,组织安全演练,联合公安、消防等部门强化全域联防联控。

二是依法开展幼儿资助工作。

贯彻执行资助保障政策,精准核实家庭困难幼儿,确保家庭困难幼儿享受公平学前教育机会,为全区幼儿提供普惠平等的学前教育资源。

四、创新机制保障,凝聚依法治教的强大合力

落实学前教育法需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与社会共治。

一是建立制度保障。

沈北新区委、区政府切实肩负起谋划和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把学前教育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区教育局制定《沈北新区加快推进普惠性学前教育实施方案》等文件,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有力的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撑。

二是强化财政投入保障。

沈北新区严格落实学前教育补助标准。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比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只增不减,优化资金统筹,优先确保公办及普惠民办幼儿园补助足额拨付。

落实学前教育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久久为功、精准发力。沈北新区将以法律实施为契机,持续深化普惠资源供给、保教质量提升和儿童权益保障,努力打造“安全、健康、乐学、成长”的学前教育,为加快建设教育强国贡献沈北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