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各区县(市)教育局、各学校要强化政治大局意识,精心筹划部署、严密组织实施、担起主体责任。要严格执行《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严守1个“严禁”和27个“不得”的底线红线约束。
《通知》要求,各区县(市)教育局、各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部署安排,全流程规范开展学生实习工作。要对照《沈阳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工作清单》,严格落实实习组织、实习管理、实习考核、安全职责和保障措施等相关要求。要选准实习单位,设计方案计划,统筹推进工作,做好过程监管和质量监督,确保时间内容、质量标准和安全要求落地落实。要加强学生跨省实习管理,按程序提前报备审批。
《通知》强调,各区县(市)教育局、各学校要切实保护学生合法权益,落实学生责任保险制度,保证实习场所安全可控。要畅通不规范实习问题反映渠道、建立违规实习行为等问题核查机制。要提升实习管理人员应急处置能力,具有前瞻性地做好安全风险防范工作。
沈阳市教育局将协同相关部门对实习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排查、重点抽查,并视情况进行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