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进行时 |(175)校外违规培训行为曝光台

【来源:沈阳教育发布    日期:2024-07-10    】【打印本页】 【关闭
近日,沈阳市教育局在工作中发现,位于和平区南京南街102号甲的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擅自开展有组织的学科类培训。经沈阳市教育局调查,该企业违规培训行为属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沈阳市教育局责令该公司改正违规行为,并对该公司处违法所得两倍罚款32,226元。

暑假将至,沈阳市教育局再次提示广大学生家长,理性参加校外培训,并自觉抵制未经许可的违规培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