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育局,市教育研究院,各直属学校: 为落实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推动国家智慧教育平台(网址:basic.smartedu.cn,以下简称“国家平台”)、沈阳智慧教育平台(网址:yun.syn.cn,以下简称“沈阳平台”)创新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市教育局决定开展2024年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培训暨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应用与创新 二、活动安排 (一)平台应用入校培训(即日起至5月底) 由市教育研究院组织讲师团队开展国家平台、沈阳平台应用入校培训,重点对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和康平县的一线教师开展培训,对其他区根据当地需求视情开展培训。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平台应用优秀案例评选(5月6日至6月28日) 1.参加人员范围 面向全市幼儿园、中小学校及教育系统业务指导机构的教师、管理者、教育技术工作者,征集国家平台、沈阳平台应用创新案例。 2.项目设置 活动分设个人类和团队类。 (1)个人案例:征集以教师、管理者或教育技术工作者个人为参与主体,利用国家平台、沈阳平台或综合利用两级平台的各类应用服务和资源,开展教师备课、集体教研、双师课堂、答疑辅导、作业管理、课后服务、家校交流、引导学生自主学习等教育教学和融合创新管理活动,探索“助学、助教、助管、助研、助交流合作”的新模式新路径,并取得明显实效的优秀案例。 (2)团队案例:征集由教师、管理者或教育技术工作者群体以团队形式,利用国家平台研修共同体或沈阳平台教育社区(名师社区、课程社区)进行教学改革创新或研修培训等活动,并取得明显实效的优秀案例。 3.案例要求 案例形式为微视频。内容应围绕主题,结合实际介绍开展平台应用的缘由、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系统总结应用平台解决问题、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和教育发展的举措,突出应用成效,分享经验与心得,注重应用的过程性、真实性和时效性。技术应符合以下要求:有片头且使用统一模板(附件1),所有作者的姓名、工作单位均在片头显示。视频长度2-5分钟(片头时长不超过5秒),声画同步,视频比例16:9,大小不超过1G,分辨率为1920×1080或1280×720,采用H.264格式编码,帧率为25帧/秒,视频无软件水印。 个人案例,每人限报一件,每件案例限报1名作者。团队案例,一人可参与多件案例创作,每件案例限报5名作者。个人案例和团队案例可兼报。案例作品须为作者原创,不涉及和侵占他人的著作权,如发现涉嫌抄袭或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将取消活动资格;如涉及版权纠纷,自行承担责任;作者报送作品后,视为同意该作品出版权等公益性应用权属活动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可以自行或委托其他单位在线或以其他形式展示、宣传、推广该作品。 4.报送方式 参与者自行登录沈阳平台报送案例作品,活动期间实名注册后进入“活动频道”,按照《作品申报操作指南》(附件2)上传微视频并填报相关信息。注意事项:务必使用作者本人账号(上传团队案例可使用团队的任一成员账号)登录沈阳平台上传微视频,登录账号与微视频片头任一作者信息都不一致的,不予接收该作品。 5.专家评审 市级组织专家参照评价标准(附件3)评选优秀案例。 6.结果应用 活动分设个人案例作品、团队案例作品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市教育局将发文公布获奖作品名单,优先推荐获奖作品参加上级同类活动,并通过沈阳平台展播获奖作品。 三、活动组织 本次活动由市教育局主办、市教育研究院承办。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教育研究院 牟 辉,31668819;赵 森,31668802 市教育局信息化处 吴家宁,22703157
附件:1.微视频片头模板 2.作品申报操作指南 3.微视频评价标准
沈阳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1日 附件1
微视频片头模板 附件2
作品申报操作指南
步骤一:登录沈阳智慧教育平台(yun.syn.cn) 使用“智教中国通行证”登录平台。 步骤二:申报并上传作品 点击首页“活动”,进入“2024年度智慧教育平台应用优秀案例展示活动”,点击“参与活动”,上传案例作品。 附件3 案例作品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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