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沈阳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的公示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3-12-22    】【打印本页】 【关闭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辽教通〔2023〕476号),受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我局组建了2023年沈阳市中小学系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并于2023年12月21日-22日召开了评审例会。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本公示发布后,对评审结果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3年12月26日前,以信函、电话、来访等方式向市教育局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信函、电话应署真实姓名。

联系电话:22827179

通信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北二经街55号

   编:110014  

附件:2023年沈阳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附件:2023年沈阳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



沈阳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