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圆满完成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来源:沈阳教育发布    日期:2023-04-29    】【打印本页】 【关闭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我市建立了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

 今年是质量监测制度实施的第一年。监测工作于4月26-27日进行。依据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沈阳考察时作出的“促进未成年人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心灵健康”重要指示精神,重点监测了学生德育、体育与健康、心理健康教育状况。其中,德育主要监测学生的理想信念、道德行为规范等;体育与健康主要监测学生身体形态、机能、体能状况以及健康生活习惯等;心理健康主要监测学生情绪、人际交往等发展状况以及常见的心理行为问题等。经过随机抽取,全市共35130名五年级和七年级学生参加了质量监测,约占两个年级学生总数的25%。监测采取计算机作答方式进行。

 本次监测是我市教育评价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客观反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身体健康、心理健康、心灵健康情况,引导和促进学校、家庭和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和学生观,共同关心关注学生的健康成长。下一步,我市将重点做好监测结果的分析和运用工作,多措并举,为学生的全面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