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沈阳市教育局会同市委编办、发改委、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城乡建设局、卫健委、市场监管局、医保局、税务局等十三个部门联合印发了《沈阳市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行动计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普及普惠发展保障机制,推进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行动计划》明确了未来三年学前教育总体要求、重点任务、工作措施和组织实施,提出到2025年,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20所,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三星级以上标准,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6%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85%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0%以上的目标任务。 《行动计划》主要措施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着眼扩资源、优结构。提出要科学规划城乡幼儿园布局,多渠道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规范社会力量办园。加快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进一步提升普及普惠水平。二是强调促规范、提质量。强调通过深化幼儿园教育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以及加大幼儿园监管力度、治理不规范办园行为等,进一步推动学前教育规范化、高质量发展。三是着重保安全、强联动。指出要通过加强幼儿园安全保障、大力推进家园共育等,促进学前教育安全发展,以及多方联动和协同共促,形成发展合力。 作为一部“十四五”期间我市学前教育发展提升的行动指南,《行动计划》的发布和实施,将进一步科学引领我市学前教育更加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加快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幸福教育民生工程,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