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管理“十要求”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的管理,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时回应,认真查实,严肃处理,现将举报电话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