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进行时 |(61)沈阳市教育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2022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

【来源:沈阳教育发布    日期:2022-01-13    】【打印本页】 【关闭

1月11日,沈阳市教育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2022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

 


治理重点


01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严禁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普通高中阶段参照执行。严防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02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严厉查处七种违规行为。重点查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托管班”“自习室”“阅览室”等名义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03

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7号)要求,重点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治理步骤


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



 1月7日至1月15日

 宣传动员阶段

     将工作要求和有关精神传达至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全体家长和学生,做好社会宣传。


 1月16日至2月28日

 集中治理阶段

     围绕治理重点持续开展督查、检查、抽查,及时处理违规办学行为,做好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


 3月1日至3月7日

总结巩固阶段

    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01

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2022年寒假是检验“双减”成效的重要时段,市、区两级将把专项治理行动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各区县(市)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发挥相关部门的作用,协同配合形成治理工作合力。

02

压实责任畅通渠道

 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落实包保责任,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要完善巡查发现、监督检查、违规查处等环节的合作机制。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受理、及时查处、及时回复。

03

加强监督和处罚力度

开展不间断的检查,形成高压态势;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查处举报线索;对寒假期间违规办学的行为严惩重罚;对于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严肃处理。

04

加强家校社协同

 向家长、学生开展“双减”政策宣传教育,通过家长会等讲清讲透违规培训的各种害处和隐患,引导家长自觉抵制违规培训,坚决做到不参与或变相参与违规校外培训活动。

 

市、区两级教育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各区、县(市)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

专项治理公开举报电话


沈阳市教育局22857796
和平区教育局88711143
沈河区教育局84111955
铁西区教育局25128237
25128221
皇姑区教育局86859430
大东区教育局88504907
浑南区教育局24216688
于洪区教育局25347097
沈北新区教育局89608621
苏家屯区教育局15242003832
辽中区教育局27880063
13238837222
新民市教育局87509193
法库县教育局87105525
康平县教育局87330922


各区、县(市)教育局在职教师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公开举报电话


沈阳市教育局22857796
和平区教育局88711136
沈河区教育局24810963
铁西区教育局25128237
皇姑区教育局86266710
大东区教育局88502214
浑南区教育局24821703
于洪区教育局25346232
沈北新区教育局89864824
苏家屯区教育局89129897
辽中区教育局87882249
新民市教育局87852501
法库县教育局87105527
康平县教育局87337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