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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1日,沈阳市教育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2022年寒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及在职教师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工作。
治理重点 01 按照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严禁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普通高中阶段参照执行。严防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02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坚决查处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问题的通知》,严厉查处七种违规行为。重点查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未经许可擅自开展学科类培训,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研学”“托管班”“自习室”“阅览室”等名义变相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 03 严肃查处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1〕17号)要求,重点查处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 治理步骤 专项治理分三个阶段。 1月7日至1月15日 宣传动员阶段 将工作要求和有关精神传达至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和中小学校、全体家长和学生,做好社会宣传。 1月16日至2月28日 集中治理阶段 围绕治理重点持续开展督查、检查、抽查,及时处理违规办学行为,做好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 3月1日至3月7日 总结巩固阶段 总结专项治理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完善工作制度,形成长效机制。
工作要求 01 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02 压实责任畅通渠道 03 加强监督和处罚力度 04 加强家校社协同
市、区两级教育局分管领导及相关处室、科室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各区、县(市)教育局校外培训机构 专项治理公开举报电话
各区、县(市)教育局在职教师 有偿补课专项治理公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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