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进行时 |(49)校外减负的“于洪模式”

【来源:沈阳教育发布    日期:2021-12-02    】【打印本页】 【关闭

自国家“双减”政策实施以来,于洪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神,高站位谋划、高标准落实、高质量推进,出招“三大动作”,9项具体措施,高效打开校外培训机构清理整顿局面,实现有效监管。截至2021年11月25日,通过“百日攻坚战”,于洪区110家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清零,实现100%压减。“双减”工作形成的“于洪模式”,推动于洪区幸福教育高质量发展。


动作一凝聚合力,协调联动机制“齐发力”



一是形成联席会议制度。由区内教育、公安、行政执法、市场监督、民政、人社、消防、街道等19个部门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于洪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建立“每日一碰头”“一周一例会”“半月一通报”机制。


二是成立“双减”工作专班。成立了于洪区“双减”工作专班,区长任专班“一把手”。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各成员单位集中办公,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统一调度,形成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落实的高效工作模式。


三是组建专项治理小组。组建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小组,区教育局局长任工作组组长,下设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办。同时充实了原有成人教育学校(以下简称“成校”)力量,10个街道10家成校配备工作人员53名,为治理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成校在属地街道办公,压实责任到人,包片推进治理工作,形成了“社区+成校”无缝对接、协调联动的高效工作模式。利用社区网格工作模式做好基础性工作,实现“三清”,即底数清、地点清、性质清。


动作二分类施策,稳步推进打好“组合拳”



一是组织联合执法,重拳出击取缔一批。专班各成员单位深入开展了培训机构排查治理、违规广告清理整顿等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检查人员1550余人次,重点检查校外培训、托管班、教育咨询、自习室、幼小衔接等机构920家,依法依规取缔“无证无照”“有照无证”以及“擦边球”“穿马甲”等隐形变异违规办学机构及场所368家。


二是深化行业自律,自行退出消减一批。由区教育局校外培训监管办牵头,定期对违规经营、无证从教、超纲超标、超周期收费等行为开展自查、互查和督查,并通过宣讲政策不断深化行业自律,通过约谈推动工作落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自行消减28家。


三是优化审批服务,引导扶持转型一批。提供“一站式”审批服务,开设营转非“一窗办理”专窗,教育、民政、市场监管等行业部门常驻窗口,所有手续“一窗受理、集成联办”,办理时间从原先的7个工作日压缩到最长1天。全区81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型完毕。


动作三持续发力,打通有序管理“堵塞点”


一是分类登记,有效管理。对辖区内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重新分类登记,划清主管部门、分类归口管理。联合市场局、属地街道等专班成员单位,全面铺开“无照无证”“有照无证”的鉴别工作,按照“谁审批、谁主管”原则,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和纠正。为确保机构转型后管理工作的有效衔接,出台了《于洪区营利性纯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转为非学科类机构工作指南》,抽调区内教育专家及骨干教师组成鉴定组开展机构联审评估,明确转型后的业务主管部门,打通为机构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目前已完成机构鉴定28例。


二是纳入网格,人人有责。将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纳入社区网格管理,纳入网格员日常联系和巡查范围,同时建立“成校干部联系学科类培训机构”制度,形成人人促“双减”人人有责的工作氛围,及时全面掌握机构动态,做好政策宣传和转型办理流程宣讲,积极做好日常管理和动员引导。加强涉稳风险隐患闭环管控落地核查,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置机构跑路、劳动纠纷、经济纠纷等风险隐患点122起,包括调解家长与培训机构课时费纠纷48起,涉及金额80余万元。


三是社会监督,形成震慑。坚持“有诉必查、逢查必果”的原则,对校外培训机构违法违规经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等行为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过罚相当”。目前累计查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203起,下达停业整改通知5家,约谈机构法定代表人57人。坚持源头管控,建立“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机制”,借助银行金融平台规范培训机构资金收支行为。全区95家校外培训机构完成资金监管账户的建立,实现县域全覆盖、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基本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