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学前教育安全优质发展,全力打造“幸福教育”品牌,近日,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幼儿园网格化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以幼儿园网格化管理为载体,完善立体化、多角度、全覆盖的网格管理方式,构建“分级管理、一岗双责、网格到底、责任到人”的网格监管长效机制,努力形成“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各负其责、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协同高效的工作新局面。 《意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安全发展理念,以管理主体属地化、管理网格全覆盖、管理对象差异化、管理责任具体化为基本原则,建立区县(市)教育局、网格片长园、网格片区园三级网格,全力打造网格不漏园、管理不漏人、监管无盲区的管理新样态。 《意见》提出,要科学划定网格片区单元及管理对象,健全和完善管理网络,明确职责分工,逐层压实网格管理工作职责,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落实到位。要健全网格化管理制度,细化管理任务和流程,完善监管保障体系,建立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制度,全员参与、全体共治,完善幼儿园联动管理机制、工作考核机制、督查反馈机制和信息报送机制,强化工作闭环。要采用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方式,通过自检、互查、组检、督查等多种形式,对单元网格内不同管理类别的幼儿园实行动态差异化管理,强化管理实效。 《意见》要求,要充分发挥各网格片长园的示范辐射作用,利用信息化手段,在办园条件、安全卫生、保育教育、教师队伍、内部管理等方面加强引领带动,强化网格内幼儿园以一日生活为主线的管理意识,依法办园、依法治教,不断提升教育现代化治理水平。要加强网格化管理结果运用,完善激励机制,及时发现、梳理、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典型引路、榜样带动,促进幼儿园高质量协调发展。 实施幼儿园网格化管理是推动学前教育治理体系现代化的有力抓手,是全面建设“幸福教育”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创新网格化管理与“优质园+”的融合发展,实现区域网格化、内容多元化、指导精细化、管理规范化,保障幼儿健康快乐成长,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撰稿人:沈阳市教育局 梅慧 审稿人:沈阳市教育局 曹晓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