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教育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沈阳市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三年 行动计划(2024-2026年)的通知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4-11-13    】【打印本页】 【关闭

各区县(市)教育局、党委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体育局、残联:

现将《沈阳市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教育局

中共沈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沈阳市农业农村局

沈阳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沈阳市体育局

沈阳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发布)


沈阳市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三年行动计划

(2024-2026年)为加快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辽宁省教育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23〕10号)和《中共沈阳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实施幸福教育民生工程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措施〉》(沈委教领发〔2023〕3号),结合我市当前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总体要求,以公益普惠和优质均衡为发展方向,全面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加快以“安全、健康、乐学、成长”为内涵的幸福教育建设,为推动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实现新突破作出新贡献。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工作任务1:推进学校建设标准化。

工作目标:强化项目建设,改善义务教育基础设施,保障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三年计划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共30所。

主要措施:

1.加强部门协同联动推进。加强组织领导,动态调整完善中小学布局规划和建设计划;市自然资源局将中小学布局规划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做好用地保障和规划手续审批;市财政局做好资金保障,及时拨付建设资金;市发展改革委指导做好提级论证工作。严格项目管理,确保中小学建设计划严肃性,项目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各区县(市)政府对于建设计划项目加强进度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成本管理,确保项目按预期目标投入使用。

2.扎实抓好教育项目谋划。对全市基础薄弱中小学校园进行维修改造,每年在市基本建设计划草案中安排教育“补短板”项目,充分考虑教育项目整体建设特点和暑期施工局限性,统筹安排,做好教育项目前期工作,提高审批效率。紧紧围绕教育强国推进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方向,做好项目谋划储备工作,建立动态更新、滚动实施的项目储备库,形成“谋划一批、储备一批、成熟一批、推动一批”良性循环。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

工作任务2:扩增优质教育资源。

工作目标:2024年,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联盟学校达到80所,创建新优质学校25所。2025年,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联盟学校达到100所,辽中区、新民市、法库县和康平县乡镇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联盟学校实现100%全覆盖,新优质学校达到50所。2026年,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联盟学校间建成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测、评估和反馈指导体系,新优质学校达到75所。

主要措施:

3.坚持政策规划引领支持。根据国家、省工作部署,动态调整沈阳市基本公共服务标准。进一步规范完善“学有所教”领域中对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家庭经济困难学习生活补助等3项义务教育服务的服务内容、标准和支出责任。

4.深化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加强集团学校内涵建设,整合优质资源,促进校际间管理、教学、教研紧密融合,强化优质带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全面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通过城区优质学校与农村(或郊区)学校结成发展联盟,发挥优质学校在办学理念、常规管理、教育教学、课程改革等方面优势,不断缩小城乡教育差距,提升乡村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

5.深入推进幸福教育建设。深化基础教育综合改革国家实验区建设,巩固和强化“双减”成效,培育出教育教学状态明显改善、学校办学特色明显增强、整体办学质量明显提高、家长对学校的满意度明显提升的百姓“家门口”新优质学校,基本达到“沈阳市新优质均衡示范学校”创建标准。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工作任务3:优化师资队伍配置。

工作目标:按照国家要求,配足教师编制,强化编制管理,进一步深化教师招聘改革,深入推进干部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持续推进工作坊(室)建设。

主要措施:

6.建立教师动态补充机制。依据国家、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政策,建立校园招聘、社会招聘等多种形式的教师队伍动态补充机制,切实把优秀人才引进沈阳、服务教育。加强统筹规划,做好组织协调,完善中小学教师编制配置,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7.积极推进教师轮岗交流。不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推进交流轮岗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5%,其中骨干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8.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遴选新一批名优校长工作坊、名优教师工作室主持人。采用“以训促建”方式开展工作坊(室)主持人能力提升专业培训,组建一批拥有高尚师德修养、专业学科视野、个性研修模式、现代组织策略、多元资源融合的“名校长工作坊”“名教师工作室”。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工作任务4:提升教育数字化水平。

工作目标:2024年,累计培育60个信息化应用典型学校,沈阳智慧教育平台新开发教育资源900节,启动沈阳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二期)建设。2025年,累计培育100个信息化应用典型学校,累计制作教育资源3000节,建成沈阳“互联网+教育”大平台。2026年,累计制作教育资源3800节,形成一批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的典型案例。

主要措施:

9.建设智慧教育支撑体系。实施《沈阳市中小学校数字校园建设方案》,2025年全市中小学基本通过辽宁省数字校园“推广层级”评估验收。支持一批智慧教育项目建设,推动相关区、校典型引领教育数字化转型。升级改造沈阳教育城域网,实现各级各类学校无缝覆盖、一站登录、无障碍切换,强化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构建可信、可控、可查的网络环境。

10.建设智慧教育应用体系。全面推行教育首席信息官制度,开展多类型、多层面培训,提升首席信息官的信息化领导力。举办中小学生信息素养提升实践活动、全市教育教学信息化交流活动、遴选和培育一批教育信息化应用典型学校和个人,提升师生数字素养与技能。

11.建设数字资源供给体系。沈阳智慧教育平台实现与国家智慧教育平台“四通”,即用户通、数据通、资源通和应用通。全面开展国家智慧教育平台、沈阳智慧教育平台应用入校培训,开展“教师充电计划”培训活动,推进两个平台一体化应用。开展智慧教育平台应用优秀案例遴选活动,召开现场会,引导基层学校、一线教师积极创设依托智慧教育平台的差异化教学、个性化学习、精细化管理、智能化服务的典型场景。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工作任务5:保障群体教育公平。

工作目标:义务教育巩固率保持在99%以上。实现沈阳市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阶段教育和有需求的残疾学生辅助器具适配及服务全覆盖,促进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

主要措施:

12.保障义务教育入学权利。严格落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规定,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健全和落实控辍保学长效机制,依法落实政府、学校、家庭和社会各方责任,加强义务教育巩固情况年度监测,保持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水平高于省定标准。深入推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完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精准摸排机制,加强教育保障、关爱保护和心理疏导。

13.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加强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工作,加强特殊教育教师的培训和培养,健全面向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多重残疾以及其他有特殊需要儿童少年的特殊教育服务机制。根据特殊儿童的不同需求,提供个性化教育方案和教学方法。

14.保障残疾学生学习生活便利性和安全性。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安排部分资金,支持特殊教育发展。加强政策宣传,做好辅助器具进校园、进家庭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学生、家长对辅助器具服务的认识。每年年初,开展残疾人辅助器具需求筛查工作,做好需求统计。各区县(市)残联,按照残疾人需求调查名单,开展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评估。根据评估服务情况,开展辅助器具配置、使用训练、回访等工作,确保辅具服务的质量和有效性,提升辅具的使用率。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残联

工作任务6:提高财政保障水平。

工作目标: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主要措施:

15.压实主体责任推动落实。会同市财政局督促各区县(市)集中财力保障教育优先发展领域重点支出,健全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落实各区县(市)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加大对各区县(市)相关部门业务指导,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推动优质均衡的教育领域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走深走实。

16.保障教育经费投入。据实拨付经费,保障生均小学、初中教育经费。加强劳动实践、校外活动、研学实践、科普教育基地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家长学校、服务站点建设,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

17.加强资金监管与使用。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督促各区县(市)政府和学校依法依规、合理有效使用教育经费。定期对各区县(市)教育专项资金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跟踪掌握教育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督促各区县(市)及时高效使用教育专项资金。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

(二)大力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水平

工作任务7: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水平。

工作目标: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变更适时调整完善,健全各学段学生资助管理制度。对残疾儿童少年和大学生及困难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实施助学资助全覆盖。加快数字化建设、增强综合管理能力,切实提升学生资助精准化水平。

主要措施:

18.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建立健全幼儿资助制度,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对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免除学杂费。对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免除学费。对学前至高中阶段的残疾人学生,每生每年资助1000元;对残疾人大学生和低保(边缘)残疾人家庭大学生,每生每年资助3000元;对入学当年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家庭大学生和取得成人教育毕业证的残疾人一次性资助2500元。推动各区县(市)根据所辖地区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布状况,差别化扩大资助面、提高资助标准。

19.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加强教育与民政、农业农村、残联等部门间数据共享交换,实现残疾人证数据每日更新,根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申请流程调取残疾人证数据信息。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依据和工作程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和异地申请的便利性,不断完善资助资金发放机制。

20.有效开展防返贫监测。全年至少开展两次集中重点人群排查。稳步推进日常监测排查,按照年度省定监测标准,开展每月常态化网格排查,完善防止返贫监测网格排查体系。严格落实乡镇每季、村组每月走访摸排的要求。继续加强监测数据月调度和工作提醒制度,紧盯重点关注区域,确保及时精准识别。及时进行行业数据比对预警信息,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残联

(三)统筹做好面向学生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工作任务8:提高学生卫生健康服务水平。

工作目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年度任务完成率达100%。为中小学提供健康科普素材不少于150个,建立“学校、家庭、社区、属地医疗机构”有效协同联动机制和“家庭、班级、学校、医疗机构”四级校园心理危机预警体系。

主要措施:

21.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成立校长为组长的校园传染病领导小组,“一区(县、市)一案”优化工作方案,严格督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指导、监督学校建立健全食堂和校外供餐管理相关制度,加强对学校食堂工作的评价考核。以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等为重点,开展餐饮环节抽检监测。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学校食堂进行全方面安全检查,排查风险隐患、研究重大隐患整改措施并跟踪落实到位。

22.切实加强心理健康工作。联合卫健、疾控部门开展校园传染病防治工作培训,指导学校做好学生及教职工健康监测。组织疾控和健康科普专家,围绕学生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控、近视防控等编制宣传视频、科普文章,为学生提供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健康科普和专业指导等服务。指导学校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每学年面向小学高年级、初中、高中、中等职业学校等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监测,针对学生和教师普遍关注的问题,组织专家深入校园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疏导。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工作任务9:丰富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工作目标:充分发挥公共博物馆、公共图书馆、公共美术馆、文化馆(站)的文化职能,落实免费开放政策,各级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馆)等公共体育场馆实施免费低收费开放。室外公共体育设施完好率达90%以上。开展“流动博物馆进校园”活动100场。优化公共博物馆展陈内容,强化文博场馆教育功能。

主要措施:

23.强化服务理念完善规范。公共博物馆在参观人数比较集中的重要纪念日、节假日,通过强化保障措施、根据需要延长博物馆开放时间。确保各级全民健身中心、体育场(馆)等公共体育场馆每周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不少于35小时,全年不少于330天;公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学校寒暑假期间,每天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时间不少于8小时。全民健身日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向社会开放。指导各区县(市)积极申请中央转移支付大型场馆免费低收费对外开放补助资金。组织开展健身器材巡查,对全市健身器材进行全覆盖巡查,将有问题的健身器材下发至区县(市),督促及时维修整改完毕。

24.深化馆校合作实践育人。与市文旅广电局联合下发《沈阳市“流动博物馆进校园”活动方案》《沈阳市红色文化“百场巡展”活动方案》,形成“课堂教学+户外教学”相结合的协同体系,搭建青少年实践育人大课堂。利用厚重历史资源和红色基地,鼓励师生走出去、入场馆。以重要纪念日、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等为契机,精心设计活动内容和载体,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打造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精品陈列。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旅广电局、市体育局

工作任务10: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

工作目标:年度新增适合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15万个以上,吸引毕业生来沈留沈不少于17万,组织各类招聘活动不少于200场,培养培训技术技能型人才6万人次以上。

主要措施:

25.实施就业岗位拓展行动。加大投资创造就业空间,培育发展创新能力。组织举办“五送”进校园、“百校千企”、“双一流”高校招聘、大中城市联合招聘等系列活动,开展200场大学生特色招聘会,吸引更多毕业生来沈留沈就业创业,增加基础就业项目规模,支持新业态就业。

26.实施就业创业政策落实行动。依托“沈阳业市”平台,向高校毕业生宣传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为高校毕业生提供智能化、个性化、精准化的公共就业服务。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支持基层成长和灵活就业政策,提升就业能力政策,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政策、引进人次宜居政策,为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提供政策、岗位及见习机会等相关信息。开展第二批沈阳市优秀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站遴选工作。

27.实施公共就业服务提升行动。加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队伍建设,提高招聘服务力度,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提供求职就业便利,积极稳妥转递档案。针对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完善辖区内高校毕业生实名制就业数据库,强化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离校前后信息,通过毕业生登记、电话沟通、入户走访等形式,采集就业情况、就业意愿等信息。开展高校毕业生专业转换及技能提升培训,增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群体适应产业发展、岗位需求和基层就业的能力,促进高校人才向技能应用型人才转变。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作为幸福教育民生工程的重中之重,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和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评估验收进程,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坚持统筹推进。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压实部门责任,整体推进,形成合力。进一步加大对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支持力度,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提高县域普通高中办学水平,丰富优质课后服务资源,整体提升公共教育服务能力。

(三)强化督促指导。将体系建设列入党委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务求取得实效。加强指导,细化、实化、具体化工作举措,将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列入各地教育发展评估指标予以考核。

(四)及时总结经验。及时梳理成功经验,提炼特色做法,指定专项工作联系人,及时提报,把有效经验、创新做法挖掘好、总结好、推广好,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带动作用,扩大影响面,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