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领取通知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6-07-22    】【打印本页】 【关闭

为有序做好我市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工作,现将领取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取对象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

二、领取方式

(一)现场领取(未办理邮寄人员)

1.领取时间:2026年7月26日至7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领取地点:详见附件1。

3.领取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如需委托代领,代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领取委托书》(附件2)办理。委托书须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首页空白处完整手写填报,次页粘贴申请人与代领人身份证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4.逾期补领:未在规定时限内领取证书的人员,可于8月26日后拨打对应认定机构电话(附件1),确认补领时间及地点。

5.领取方式变更:认定申请时已选择现场领取,如改为邮寄领取的,可致电邮政服务机构(附件1)办理变更手续。

(二)邮寄领取(已办理邮寄人员)

7月26日后,邮政机构将陆续寄出证书。其中,办理邮寄的应届毕业生,证书待完成学历补充操作后寄出。

申请人请保持预留手机号码畅通,证书物流查询、邮寄地址变更,均可致电邮政服务机构办理(附件1)。

温馨提示:收到邮寄证书后,请按指引规范拆封,避免损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三、应届毕业生学历补充

认定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认定通过后须及时完成学历补充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咨询服务”—“使用手册”栏目中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四、注意事项

申请人领取材料后,请仔细核对各项信息。《教师资格证书》由本人自行留存,《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为教师资格认定重要法定凭证,须及时归入本人人事档案妥善保管。

附件:1.沈阳市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现场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汇总表

      2.领取委托书

      3.沈阳市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沈阳市教育局

2026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