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普通高中: 按照市教育局年度工作部署,定于10月12日起,开展沈阳市优质特色高中和教育教学改革典型校评估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评估验收内容包括:沈阳市优质特色高中、沈阳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典型校。 2.本次评估验收工作共分二组进行,市优质特色高中评估验收组组长岳春峰,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典型校评估验收组组长杨文生。参与评估验收的学校确定一名联络员,按照评估验收时间,事先与各组组长进行联系,确定好评估验收各种事项安排。 3.评估验收学校要事先准备好评估验收自检报告,一式六份,在评估验收当日主动提交给评估验收小组。 4.评估验收专家及评估验收学校务必要廉洁自律,严格遵守相关纪律要求。 联系人:于晓晶 电话:22891682
沈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二处 2023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