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18-04-12    】【打印本页】 【关闭

沈阳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

方案2018-2020 年)的通知

沈教发201826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沈阳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沈阳市教育局               沈阳市发改委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人社局

                       2018年4月10日

沈阳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

实施方案2018-2020 年)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辽宁省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 年)〉的通知》和沈阳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部署,切实提高我市高中阶段教育质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市先后出台《沈阳市全面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和《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和政策,有力推进了高中阶段教育平稳快速发展。目前,高中阶段教育办学成效显著,办学条件大幅改善,教育质量稳步提升。

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稳居省内前列。全市已建成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27所,占全省总数的20% 、省级特色实验高中9 所,占全省总数的20%、省级教育教学改革典型校5所,占全省总数的25%。完成市级标准化高中建设65所,优质化高中建设32所,市级特色高中建设35所,启动了3所学校的综合高中试点工作。

职业教育实现新突破。已建成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10所、在建省级示范校4所,完成28所职业学校标准化和48个重点专业建设,与宝马公司、新松教育科技集团开展职业教育全面战略合作,涌现出一批教学设施先进、教育质量优异、办学特色鲜明的优质学校,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目前,我市高中阶段教育仍存在发展短板:一是资源不足,部分学校办学条件薄弱,特别是普通高中面对高考改革走班教学等所需要供给的资源尚无法满足。二是师资不足,结构性缺编以及职业院校技能型人才引进的体制机制尚不够完善。三是创新能力不足,缺乏面对新高考改革所需要的创新举措,职业教育人才供给能力尚无法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四是部分学校办学还存在不规范行为等。这些困难和问题严重制约着我市高中阶段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家和省高中阶段普及攻坚计划规划部署,聚焦建设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科技创新中心、先进装备智能制造中心、高品质公共服务中心的宏伟目标,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切实解决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提高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质量,满足适龄青少年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的需求。

(二)基本原则

满足供给需求。在全面解决“有学上”的基础上,进一步满足老百姓“上好学”的需求,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建立优质多样化教育服务供给的体制机制。

保证供给成效。进一步放大服务效能,扩大教育服务半径,实现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使我市职业教育成为经济发展对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的核心支撑。

注重供给质量。从人才培养质量的角度出发,厘清教育内外关系,寻找问题的核心与原点,实现办学条件、师资配备、课程建设等教育供给与以“学习者”为核心的教育需求相匹配。

(二)主要目标

到2020 年,我市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100%以上。县域范围内,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阶段学校录取率实现逐年递增。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得到进一步扩大,90%的市级标准化高中完成优质化高中建设,建设完成40所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校,大力推进省市级特色高中建设。学校规模控制在3000 人以下,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全面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升教育质量,彰显办学特色,为学生提供优质、多样的教育选择。优化中等职业学校布局结构,加快区县职教中心转型发展,巩固现有规模,并逐步提高规模效益,增强中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和服务能力。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供给能力和吸引力,加大对市标准化学校和重点专业的支持力度。持续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着重落实好以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标准的投入保障机制。科学核定学校办学成本,建立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制定我市中等职业学校财政拨款安排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建立科学合理的新教师补充机制,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高中阶段教师队伍。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解决教育设施陈旧和不足问题。基本形成“资源高度统筹、服务更加精准、求学路径通畅、学校充满活力”的办学格局,为沈阳建设成为东北亚国际化中心城市、科技创新中心、先进装备智能制造中心、高品质公共服务中心提供高中阶段教育保障。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结构布局。

1.扩大普通高中优质教育资源。依照省教育厅修订的《辽宁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细则》,进一步完善《沈阳市优质化高中评估标准》,加大学校特色建设内容比重,到2020年90%的标准化高中通过优质化高中验收,推动更多学校进入省级示范校行列,100%的普通高中在人才培养模式、课程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课堂教学等方面形成鲜明的办学特色。以课题为引领,推进沈阳市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校建设,到2020年建成市级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校40所。

2.科学规划中等职业教育发展。加大职业教育统筹力度,进一步做好资源整合;实施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规范化办学水平评估,通过招生计划和专业设置等调控手段,增强优质民办中职学校的办学实力,提高规模效益;落实省政府县级职教中心转型发展任务,形成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并举的办学新格局,突出职业培训中心、劳动力专业培训中心、社会生活教育中心和社区教育中心的主导功能。优化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结构,建好市级重点专业,大力推进装备制造类、汽车及零部件类、信息技术类等对接主导产业的传统专业(群)的升级,扩大机械加工、焊接、电梯、护理等紧缺专业的培养能力,严格每年的新专业审批,增强市场需求预测能力,推动专业设置从满足基本需求向满足优质需求转型,构建专业调整动态调整机制,形成精准供给、有效供给、优质供给的专业供给结构。 

(二)改善办学条件。

3.进一步改善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针对2020年前我市初中毕业生増势平缓的发展态势,按照“满足当前,适度超前”的原则在浑南、于洪等地区新建或新办2-3所普通高中。同时,适应普通高中小班化教学和走班制改革需要,在有条件的普通高中增建教学楼、综合楼等教育设施,使普通高中学位充足,区域布局更加均衡;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实习实训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能力和办学质量;按照标准化、优质化的要求进一步改善、提升高中阶段学校办学条件,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4.认真落实“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和“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加强专业建设,支持重点专业增加设施设备及信息化投入,改善实习实训条件,提高实习实训装备标准和现代化水平,全力提高以市标准化项目学校为代表的中等职业教育办学条件。

(三)健全经费投入机制。

5.持续落实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普通高中投入机制。落实一般高中城市每生每年3200元、农村每生每年3000元;省示范高中城市每生每年3400元、农村每生每年3200元的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鼓励区县结合实际和课改要求,适当提高课改、特色化办学、小班化教学等教育教学改革学校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动态调整机制,适时调整公用经费基准定额。通过督导检查、审计审查等方式督促落实相关政策。严禁产生新的普通高中政府债务。

6.制定我市中等职业学校财政拨款安排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继续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中等职业教育投入机制,按照《关于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科学测算职业学校办学成本,结合沈阳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职业教育发展规划、专业办学成本差异、财务状况等因素,统筹各类教育资金,科学制定我市中职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及管理办法,确保我市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不低于省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有效保障中职院校正常办学并不断提高办学质量。

(四)完善学生资助政策。

    7.以促进教育公平为切入点,继续完善高中阶段教育助学金和免除学费政策。落实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00 元/生/年的助学金政策,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中等职业教育在实施现有助学金和免学费政策基础上,按照国家要求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政策,扩大免学费政策实施范围。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设立奖助学金。强化各级政府、学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政治责任,完善资助管理和资金保障机制。

   (五)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8.建立科学合理的新教师补充机制,及时为普通高中补充新教师。鼓励区县内普通高中教师跨校兼课。从招聘入手,逐步提高普通高中教师学历层次,同时,鼓励本科学历教师通过学历再提升提高学历层次。推进高中阶段拔尖人才培养,开展教育专家、优秀校长、首席教师以训代评,推进教育专家工作坊、首席教师和名师工作室建设。

9.全力提高专业教师实践教学能力,加大“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力度。建立和完善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教师制度、专业教师到行业企业实践制度和企业人员到学校兼职任教制度,逐步解决“双师型”教师不足问题。加强“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依托高等学校、职业院校和企业,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基地,构建和完善市级职业教育教师培训体系,切实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的实践教学能力。

   (六)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多样特色国际化发展。

10.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以科研课题为牵动,以办学特色为引领,以省市学科课程、研修基地建设为载体,以新课标培训为抓手,以专项视导为保障,全面推进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加强选修课程建设,充分利用校内外优质课程资源拓展必修课程的广度和深度,鼓励学科教师结合个人专业及学术专长开设跨学科选修课,在全市评选出一批“优质选修课”,并以东北育才学校较为成熟的“假期先修课程”经验为样本,在有条件的学校中推广“在线精品选修课程”,打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实现优质选修课程资源的线上共享。

11.积极推进综合高中试点。利用现有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按照市级统筹、试点先行的方式,推进综合高中创建工作。总结奉天高中、法库二中和康平一中综合高中的创建的先期经验,并为综合高中建设提供政策、资源、智力和经费支持。

12.推行走班制教学改革。根据新的高考改革方案,积极为学校实施走班制教学改革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推进信息化选课平台、学科教室及学生储物柜等软硬件建设,通过加强培训和推广经验等举措,调动一切有利因素,积极为学校实施分科选课、分层走班提供保障,满足新高考背景下学生多样化选课需求。

13.加快推进学科基地建设。充分发挥省、市学科课程基地和学科研修基地在新课程改革、特色课程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学生作业和考试题库研发、学科教师培训及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辐射和引领作用。建立以沈阳为中心的以学科为单位、以课程为核心的区域协同工作体。

14.强化学生发展指导,加强综合素质评价。从强化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指导入手,推进学校组建专职指导教师团队,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并将学生发展指导课纳入课程计划,帮助学生从高一开始就确定职业目标和个人发展及学业规划。依托省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辅导和组织学生开展丰富的综合素质实践活动,并做好材料的收集和准备工作。

15.进一步加强学生社团建设。落实学生社团建设的活动场所和时间,以及设备和资料、指导教师、活动经费等,积极开展学生社团活动,评选一批市级优秀学生社团,鼓励学校开展学生研学旅行和爱沈阳、爱家乡等多种形式的学生团队活动。

16.完善评价机制改革。开展教育教学开放月活动,增进全社会对教育发展的了解并引入社会公众评价;实施普通高中教育教学专项视导,进一步加强过程性评价;通过“入出口”增值评估完善结果性评价,发挥数据的诊断作用,为学校改善教育教学管理提供有效支撑。

17.推动普通高中国际化发展。进一步发挥沈阳市普通高中国际化办学优势,大力推进中日、中加和中美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设。丰富普通高中课程资源,加强日、俄、德、法、意等小语种课程建设,为沈阳市参与“一带一路合作伙伴”倡议培养小语种人才。加强国际交流,支持和鼓励学校在课程建设、教师培训等方面与国外姊妹学校开展广泛的校际交流活动。

(七)提高优质中等职业教育的供给能力和吸引力

18.持续提升中等职业教育质量。依托国家、省示范校、省对接产业集群示范专业(群)和市标准化建设项目等已有成果,在市标准化项目学校范围内遴选学校和专业参评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院校和高水平特色化专业群建设项目。继续举办沈阳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整体提高优质中职学校和专业的吸引力。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落实与宝马、新松等公司的合作协议,广泛开展订单培养,实施现代学徒制,完成“产业转型技术技能人才双元培育试点项目”建设任务。改革办学模式、教学模式和人才培养模式,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八)改进招生管理办法。

19.建立科学合理的招生考试制度。健全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招生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技工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安排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比例接近5:5,切实落实职普大体相当的要求。继续推行和完善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定向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含民办初中)的改革措施,优质普通高中70%招生计划按初中学校人数平均分配到区内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生不单独设立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一步向薄弱学校、农村学校倾斜。加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贫困地区学生的比例。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在就学所在地参加中考,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为残疾学生参加中考提供平等机会和合理便利,积极创造条件支持高中阶段学校招收残疾学生。

20.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行为。指导各地科学控制普通高中学校校均规模和学校班额,学校规模控制在3000人以下,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违规跨区域、超计划招生、抢挖生源等影响其他学校正常招生行为。依法加强对民办普通高中的招生管理。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县(市)要高度重视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依据全市发展目标和任务,统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科学确定本区域高中阶段教育的目标任务,研究制定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的具体政策措施。

(二)加强典型引路。以教育供给侧改革发展为契机,秉承“敢为人先”的精神,鼓励有条件的区、县(市)和学校勇于尝试,勇于突破现有体制和机制框架,在普通高中的新高考改革和职业教育的双元制推进上进行一系列创新与探索,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选树普及攻坚的成功典范。

(三)加强督导视导。教育督导部门要把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评价区、县(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内容,建立问责机制,市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对各区、县(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情况开展评估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的原则,对普通高中阶段学校进行视导,从硬件建设、课程实施、队伍建设及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等方面查摆问题,整改完善,不断提升办学质量。

(四)营造良好氛围。要广泛宣传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意义和实际内涵,动员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和家长树立科学的成才观,形成助力学生成长发展的良好氛围。

各区、县(市)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实施方案经本地区县(市)政府批准后,于20184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