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命名2017年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学校的通知(沈教发〔2017〕10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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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教育局,直属普通高中:

按照年度工作部署和《关于评选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学校的通知》要求,经学校申报,县区教育局初审后,市里组织专家以课题牵动的形式,对申报学校进行了集中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经局党组会议审议,决定命名东北中山中学等14所学校为沈阳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学校。

各区、县(市)教育局要做好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校创建工作总结,进一步推广典型经验,宣传改革实验的有效做法,形成全市普通高中创新发展百花齐放的良好局面。被命名的学校要围绕新高考改革,把课题研究与改革实践紧密结合起来,以质量提升为目标,将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工作打造成为推动我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的新引擎。

市教育局将对改革项目进一步跟踪指导,确保改革项目落到实处。

附件:2017年沈阳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学校名单

沈阳市教育局

20171116

附件:

2017年沈阳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学校名单

1.东北中山中学

2.沈阳市回民中学

3.同泽女

4.沈阳市第九中学      

5.沈阳市第10中学    

6.沈阳市第28中学

7.沈阳市第26中学    

8.沈阳市第36中学       

9.沈阳市第22中学

10.沈阳市第51中学

11.沈阳市第56中学

12.沈阳市第170中学

13.法库高级中学

14.东北育才双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