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关于给教师减压让教育回归原生态的建议》(第0637号)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4-06-02    】【打印本页】 【关闭

建议人:李  红

建议主要内容:1.学生和老师上两天休一天再上两天休两天。2.取消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行政性事务性工作。

主要办复情况:1.关于你们提出的学生和老师上两天休一天再上两天休两天的建议。《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均按此规定执行。一直以来,市教育局始终坚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相关方针政策,要求各级各类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教育工作,杜绝违返学生作息时间规定的情况发生。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沈阳市财政局、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沈教通〔2024〕30号)要求,“学校课后服务应安排在上课日及完成国家规定课程和学校教学计划后,结束时间应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做好衔接,小学原则上不晚于17:30,初中原则上不晚于18:30。对确有特殊需要的个别学生,学校可提供延时服务”。《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双减”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沈教通〔2024〕1号)要求,“严格落实课后服务‘5+2’要求,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下一步市教育局将进一步压实市区两级督导责任,通过开通相关监督平台、加强督导检查等方式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切实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2.关于你们提出取消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行政性事务工作的建议。一直以来,沈阳市教育局始终坚持注重通过改进文风、会风等,持续推进形式主义整治工作,减轻基层负担。2023年,更是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通过切实开展调查研究和认真查摆整治问题,进一步整治形式主义、改进工作作风。接下来,沈阳市教育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引导机关、基层学校领导干部、教师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事业观,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通过统筹安排各项督导检查工作,落实年度计划管理和审批报备制度,严控督导检查总量和频次,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避免过度留痕,真正让教师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摆脱出来,让教师潜心育人、静心教书,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育教学和教学研究中,为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