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的通知》(辽教发〔2013〕234号)、《沈阳市教育局沈阳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幼儿园评估定级工作的通知》(沈教发〔2017〕29号)、《沈阳市教育局关于破格晋升四星级以上幼儿园申报条件的通知》(沈教办函〔2019〕106号)要求,经幼儿园自评、区县初评、市教育和卫生部门组成专家组联合评定,拟认定沈阳市和平区中海幼儿园等10所幼儿园为“沈阳市四星级幼儿园”,现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2年9月5日至9月11日。 各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2022年9月11日前以书面方式向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反映。书面材料须写明异议的详细内容和理由。个人提出异议须真实署名,明确联系方式;单位提出异议需署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并明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信函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当地邮戳为准。 联系电话:024-22714007 通信地址:沈阳市教育局学前教育处(沈阳市沈河区北二经街55号 邮政编码:110014) 附件:2022年度沈阳市四星级幼儿园公示名单
沈阳市教育局 2022年9月5日
附件 2022年度沈阳市四星级幼儿园公示名单 (共计10所)
沈阳市和平区中海幼儿园 沈阳市皇姑区鸭绿江街小学附属幼儿园 沈阳市大东区金贝儿幼儿园 沈阳市大东区恒大翡翠华庭小金星幼儿园 沈阳市浑南区奇点豆幼儿园 沈阳市于洪区华屹诚美幼儿园 沈阳市沈北新区教育局实验幼儿园 沈阳市沈北新区第一幼儿园中金分园 沈阳市沈北新区第二幼儿园 沈阳市辽中区第二小学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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