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第二批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单位的通知( 沈教通〔2022〕75号)

【来源:沈阳教育发布    日期:2023-01-05    】【打印本页】 【关闭

各区、县(市)教育局:

为加快推进智慧教育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以信息化引领教育现代化,根据我市推进“互联网+教育”等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遴选第二批地区积极、条件具备的区县,开展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创建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是指在地方政府支持下,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相关机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引导企业积极参与,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汇聚优质教育资源,推进教育新基建,构建区域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为学生、教师和家长等提供高质量、个性化支持和精准化服务,提升教育管理者精细化管理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管理现代化。采集并利用参与者群体的状态数据和教育教学过程数据,促进学习者随时随地用适合方式进行个性化学习,为该区域师生提供高学习体验、高内容适配和高教学效率的教育供给,全面推进我市智慧教育创新发展,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全国、省、市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提出的“加快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教育部发布的《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提出的“开展智慧教育创新示范”要求,创新区域教育发展,建立健全教育信息化可持续发展机制,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教育新格局,构建区域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为打造“幸福教育”、建设教育强市提供人才支撑,为构建智慧沈阳奠定基础。

三、建设目标

在全市再遴选1-2个地方积极、具有较好发展条件的区县(市),优先支持开展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与实践,创新区域教育信息化协同发展机制,完善区域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实现教育理念与模式、教学内容与方法改革,提升区域内教育信息化水平,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形成可复制、能推广的智慧教育先进经验与优秀案例,以点带面,引领市内各地各校教育现代化建设,形成具有区域特色的智慧教育新途径和新模式。

四、工作原则

(一)统筹部署,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市内不同地区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扎实推进。

(二)融合创新,重点突破。积极鼓励各地区立足本地教育发展实际,结合自身优势,把握教育新基建契机,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一个或几个领域重点突破,形成具有先发优势的智慧教育新模式、新路径。

(三)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大力推进各地区学习借鉴国家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和其他省市示范区建设经验,大胆尝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先进经验与优秀案例,积极发挥市级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协同共建,持续发展。充分发挥地方政府的引导作用,创新协调体制机制,利用地方现有基础和条件,发挥市场优势,推动科教融合,优化资源配置,促进区域教育信息化服务能力持续发展。

五、建设重点

(一)以课程和实践为核心构建师生信息素养全面提升的途径和机制。全面落实信息技术课程标准,提升学生的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与创新和信息社会责任等核心素养。打造优秀在线课程,应用信息技术创新解决教学的痛点、难点,提升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广泛开展信息技术类综合实践课,有效提升学生信息技术应用和创新能力。开展创客教育、跨学科学习(STEAM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创新教育,培养学习者跨学科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开设人工智能教育课程和实验项目,应对教育科技的“零点革命”。

(二)探索新型教学模式以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实践的深度融合。开展以学习者为中心的新型教学模式探索,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教学中的深度应用,增强和改善教育教学的有效性,提高学习者的学习体验,创造更加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加快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方法改革,探索泛在、灵活、智能的教育教学服务新模式,促进“课堂革命”的有效有序开展。推动应用智能教学助手和智能学伴,提高教与学的效率,减轻师生负担。

(三)依托学习过程数据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精准性。制定统一的数据采集标准和使用规范,充分灵活地利用大数据采集技术,依托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估模型,全方位多层次伴随性采集学生学习过程数据,有效支撑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方式改革,实现规模化和精准化测评。深化教育大数据应用,分析学习过程,改善教学服务供给与学习需求的匹配度,优化教学服务质量和效率,实现教育服务的有效优质供给。

(四)构建数据互联融通的个性化教学支持服务环境。将“智慧教育”纳入区域建设整体规划,打通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数据壁垒,实现教育数据与社会数据系统的全面有效对接,拓展学习空间。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数字校园建设,促进数字校园应用全面深入普及。实现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之间数据的融通,强化支撑个性化、适应性学习与教学的服务能力。

(五)采用协同创新机制提升区域教育资源供给服务能力。建立统一规范,依托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汇聚科研机构和企业等各方力量,探索资源共享和服务供给新机制,采用智能技术汇聚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有效支撑学校和师生开展信息化教与学应用,全面提升区域教育信息化的支持服务能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利用信息化实现教育均衡发展,建立更加开放、更加适合、更加人本、更加平等、更加可持续的教育体系,为构建智慧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六)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新技术提升现代教育治理能力。探索大数据辅助的科学决策和教育治理机制,有效支持教育政策的制定、教育教学改革及学校管理等。利用智能技术感知、采集和监测校园环境信息,及时了解师生动态,提升决策有效性和服务精准性。推进教育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推进教育“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六、遴选要求

(一)申请条件

1.申请地区应建立完善的教育信息化管理体制和推进机制,教育行政部门有明确的教育信息化工作职能部门。

2.申请地区应具备较高的教育信息化发展水平和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近年来在教育信息化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区域内基本实现全面应用信息化教学方式,数字校园普及率较高。

3.申请地区应在教育大数据采集和融合共享方面具有较好的实践经验,区域内已基本普及推广网络学习空间应用,区域内教育资源平台应通过接入市级教育资源平台的方式接入国家数字教育资源公共服务体系。

4.申请地区应在机构协同创新发展方面有一定的经验,区域内科研机构、企业、各级各类学校之间形成了协同发展的格局,有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资金保障长效机制。

5.申请地区在智慧教育方面已开展实践探索,发展思路清晰,目标、任务合理,推进方式灵活创新,保障措施有力。有社会认可的各级各类智慧教育建设典型学校,并成为区域内学校开展智慧教育的引领者和示范者。

6.申请地区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方面具有较好建设经验和先发优势,能够将教育信息化工作统筹安排,为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供全方位支持。

(二)遴选流程

1.各区、县(市)教育局编写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建设申请报告。

2.市教育局组织专家对各区、县(市)的申请报告进行综合评选,开展实地考察,优选符合条件的申请区县予以认定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单位,并优先支持。

(三)进度安排

各区、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将符合市级“智慧教育示范区”要求的申报材料于11月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开展评选工作。

七、政策支持

“智慧教育示范区”的创建周期为3年,被认定为“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单位的区县,应当细化示范区建设年度工作安排和建设目标,市教育局每年将定期对创建单位当年的示范区建设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创建单位的智慧教育项目优先予以经费支持。

沈阳市教育局

2022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