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四校一社” 评估细则的通知

【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日期:2020-06-05    】【打印本页】 【关闭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直属学校:

根据《沈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开展普通高中“四校一社”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市教育局组织相关专家成立了“四校一社”创建标准起草组,研究制定了《沈阳市优质示范普通高中评估细则》《沈阳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典型校评估细则》和《沈阳市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典型校评估细则》,并结合一年来的创建工作和评估实践,对《沈阳市优质特色普通高中评估细则》和《沈阳市普通高中优秀学生社团评分细则》进行了修改完善。

现将5个评估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普通高中实际,研究制定区域内普通高中“四校一社”创建规划,引领本地区普通高中紧紧围绕高考综合改革和普通高中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丰富普通高中办学内涵,全面提升办学质量,推进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发展,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附件:1.沈阳市优质示范普通高中评估细则


沈教发〔2020〕13号附件1 沈阳市优质示范普通高中评估细则.xls


2.沈阳市优质特色普通高中评估细则


沈教发〔2020〕13号附件2  沈阳市优质特色普通高中评估细则.docx


3.沈阳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典型校评估细则


沈教发〔2020〕13号附件3 沈阳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典型校评估细则.doc


4.沈阳市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典型校评估细则


沈教发〔2020〕13号附件4 沈阳市市普通高中学生发展指导典型校评估细则.doc


5.沈阳市普通高中优秀学生社团评估细则


沈教发〔2020〕13号附件5 沈阳市普通高中优秀学生社团评估细则(1).docx


 

 

 

沈阳市教育局

2020年5月31日